上汽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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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萨特原厂韩泰轮胎行驶1183公里开裂,保险拒赔
本人于2026年8月8日在邢台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上汽大众26款帕萨特380星空龙腾出众款,车辆原厂配备韩泰品牌轮胎,仅行驶1183后公里出现轮胎开裂现象。购买轮胎保险后出现问题后不兑现,保险使用规则内清清楚楚标明包含开裂项目,审核一直被驳回,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现已严重影响我的出行安全。
投诉问题
轮胎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误购无忧车载权益包要求退款
本人误操作付款,原本要支付电子钥匙相关费用,错误支付无忧车载权益包199元,支付30分钟后就发现操作错误,及时跟商家沟通,未享受对应服务,申请全额原路退款。商家说不可退,本人并未享受该订单服务,属于误操作,请求尽快退款,或接受商家后台将无忧车载权益包更改数字钥匙功能续费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
处理中
上汽大众4S店未明示贷款利率强收订金不退
7月15号江门润泰汽车销售前往阳江*冈石柱村提供试车服务。谈价钱时无视我的免息贷款买车需求,用话术让我签下销售协议,协议不写明贷款利率,收了我2000元订金。7月17号建行贷款人员与我沟通方案有贷款利息,我无法接受,与4s店多次协商无果,其不肯退还订金。 我要求退还订金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三门峡威佳众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隐瞒补贴*致无法申领
名称:三门峡威佳众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开发区huang ge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6年8月20日,在三门峡威佳众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购买上汽大众途岳新锐乘用车一辆,裸车价98,900元。被投诉人安排杭州春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号码:26****************36),价税合计83,900元。 经查,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存在15,000元差额。同时,购车过程中被投诉人未尽到全面告知义务,刻意隐瞒河南省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诱导本人接受外地发票,致使本人无法申领补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00元。 被投诉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被投诉人作为专业汽车销售商,明知河南省置换补贴*要求新车发票须在河南省内开具,却未在购车前将这一关键信息告知本人,已构成严重的信息隐瞒。 二、涉嫌消费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被投诉人未告知补贴*的限制条件,诱导本人接受外地发票,属于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 三、涉嫌虚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被投诉人安排开具的发票金额与实际付款不符,涉嫌虚开发票。 【投诉请求】 1. 赔偿因未告知省补*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3,600元; 2. 对低开发票问题给予合理补偿; 3. 对销售误导行为作出解释并书面道歉; 4. 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 【证据材料】 1.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杭州春驰开具,金额83,900元); 2. 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实付98,900元); 3. 购车合同; 4. 与销售人员微信沟通记录截图; 5. 河南省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文件。 本人承诺以上投诉内容属实,愿意配合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原件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漳州致和4S店拒退购车意向金
本人于2026年8月17日在漳州致和上汽大众4S店缴纳购车意向金1000元,转账后店家未开具任何收据、发票。因销售报价混乱、价格不统一,且销售服务态度恶劣,本人放弃购车,多次向销售提出退还意向金,被对方无理拒绝,后续销售拒不回复信息、拒不处理退款事宜。 现诉求:要求漳州致和4S店全额退还1000元意向金,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上汽大众百色联众保养后发动机漏油
我于2026年7月5号,在上汽大众百色联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养车子,保养完开了一百公里,发动机机油漏,漏油了我都怀疑发动机有问题了,也对我的工作造成困扰耽误我的时间,与威胁我的人身安全,车子都在高速上发现问题,我认为该公司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应免除本次的保养费用,并提出真诚的道歉
投诉问题
发动机问题、服务费用
处理中
上汽大众泉州元泽4S店隐瞒收费、拒不退款
你好,我要投诉泉州市洛江区的上汽大众泉州元泽 4S 店,地址在万虹路 139 号。 8 月 14 号他们打电话约我到店谈朗逸新锐的价格,口头说落地 7 万全包含贷款和利息,我转了 10060 块钱之后才开始签订合同,里面藏了每个月 199 块钱的额外费用,一共 24 个月 4800 块,之前完全没跟我说过,属于故意隐瞒收费、低价诱导我消费。 当天交易没谈成我就要求退款,他们说一周内退,结果到现在快十天了还在推诿,一会说出差一会换人对接,我材料都交齐了就是不退钱,无故占用我的资金。 他们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价格欺诈,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交易权,我要求你们市场监管部门介入,第一责令他们立刻全额退我 10060 块钱,第二对他们这种违规销售的行为依法查处,不要让更多消费者被*。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上汽大众4S店昆山昆众恒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欺诈隐瞒车源信息
被投诉单位1:昆山昆众恒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恒达4S店) 经营地址:昆山市玉山镇中华园西路1668号 被投诉单位2:昆山众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盖章主体) 事实经过 本人2026年8月16日到上汽大众昆山恒达4S店,本意是到店看朗逸新车。店内销售王汉翠向我推荐一台二手大众帕萨特,销售人员虚假介绍,谎称该车辆是4S店自己接待客户的公车,全程都在4S店做保养。 我本人对二手车交易不熟悉,和销售商谈车辆优惠价格后,销售告知我先支付5000元定金,她去找领导申请优惠。 在我支付5000元定金、签订《旧机动车转让合同书》的整个过程当中,商家始终没有主动向我出示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大绿本)。 直至8月18日准备办理过户的早上,还是由我主动向商家索要行驶证、大绿本,商家在群内发送证件资料时还发错车辆识别代号,发来别的车子的证件照片,被我当场发现。 自始至终商家刻意隐瞒车辆第一手登记车主为租赁公司这一关键事实,该重要信息合同文本中也没有任何记载。 后续我查询车辆保养记录发现:该车2025年1月上牌,仅2025年4月、7月有两次保养记录,7月之后再也没有4S店保养记录,和销售所说“全程在4S店保养”说法明显不符。同时看到车辆大绿本,得知该车源头属于租赁公司公户车辆。 车辆属于租赁公司公户、并非全程4S店保养,均是二手车交易中足以影响消费者是否购买的重大信息。经营者应当主动如实告知,商家刻意隐瞒事实并且进行不实宣传,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发现以上问题后,我当即提出不购买该车辆,要求全额退还5000元定金。沟通过程中,该店童总口头答应同意退款,告知需要走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无法当场退款,我基于对上汽大众4S店的信任离开门店。 后续我家中突发变故,我的亲属被摩托车撞伤,肇事方无保险并且逃避责任,亲属急需手术,家庭急需这笔定金资金用于支付手术医疗费用。 我向销售询问退款进度,销售告知内部退款流程没有审批通过,商家单方面推翻之前口头退款约定,拒绝退款。 门店经理电话沟通,只给到两个强制选项:要么继续按合同买下这台二手帕萨特,要么置换店内新车,拒不协商退款;销售还多次诱导、劝说我到店办理过户提车,属于变相强买强卖。销售还告知我“老总说的话不要听”,否定公司负责人之前的退款承诺。 投诉诉求 1、恳请市场监管部门尽快介入调解,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上汽大众空调频发故障且维修拖延
从六月份开始,车辆的空调就偶尔出现不制冷的情况,期间去过一次菏泽润华4s店进行检查,当时维修人员经过维修告知我车辆空调系统没有任何问题,他们给车辆加了制冷剂,但是依然没有好转,空调依旧是偶发性不制冷。这种情况直到7月份以后,出现的愈发频繁,车辆启动空调启动后,空调只制冷十五分钟左右就开始罢工,7月11日我到上汽大众菏泽鲁西南4s店再次进行检查维修,工作人员经过检查认为大概率是压缩机的问题,承诺更换一台原厂压缩机,我也同意此种方案。当时工作人员给我承诺说系统里显示有配件,大概配件一周左右到达,然后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过程,第十天左右的时候我联系过该4S 店,工作人员答复,系统显示资源匹配中,没有配件的物流信息,之后几天,我不断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答案都是资源匹配中,没有物流信息,直到7月31日,压缩机才到货,还是在我往车质网投诉以后才发来的配件,到货当天,维修人员把压缩机更换之后,结果空调仍然不制冷,后续跟4s店继续沟通,又一次去检查,8月1日,检查结果说是电磁阀坏掉了,然后订配件,又等了7天,到8月8日,到货以后更换电磁阀,空调制冷效果出现好转,一直到今天,也就是8月25日的下午,再次出现不制冷的情况,当时我们一家人正在从青岛回家的路上,当天气温35度,并且是晴天,车内温度也达到了30多度,两个孩子在车里热的浑身几乎湿透,一直哭。 另外,这辆车在2025年的11月份,出现了一次DCDC 故障,车直接趴窝不走了,当时在菏泽润华4s店维修,在店里放了半个多月时间。这辆车频繁出现问题,对我的出行,工作,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麻烦,我要求厂家更换车辆!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配件问题
处理中
上汽大众帕萨特变速箱突发失效拒履延保承诺
我的车是2020年7月购入的上汽大众帕萨特330豪华版。已经行驶了57000公里。六年期间从未肇事以及发生过事故。7月26日该车突然弹出故障“变速箱处于紧急运行模式,无法挂入倒车档”,由于当时我正行驶在路,早高峰非常危险。拖车至属地4S店进行检测,当时出现两个故障码分别是P173600离合器位置传感器2,电气故障(被动)以及P176F00离合器2不经意闭合(被动)。4S店给我的解决方案是更换传感器,由于车已经超过三年,需自费更换。但是考虑到我的车没有到10万公里,且变速箱属于汽车核心部件,4S店可以向厂家申请给我优惠价格大概1500元左右。我联系多家维修地以及收集资料得知上汽大众已于2021年2月25日发布内部技术通告 TPI 2061782/1 ,明确规定针对搭载DQ380/DQ381系列变速箱的机电单元故障,提供自购车之日起10年或20万公里的专项质量担保(以先到者为准)。该通告明确要求:免费更换改进版机电单元总成(橙色插头)及变速箱油,并免除全部工时费。该*不受整车3年质保限制,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车辆。同时,该通告明确规定禁止4S店单独更换传感器,必须整套更换改良机电单元总成。我又联系厂家客服,客服说从未听说过该技术通告,且由于我提供的技术通告为网上查询不是大众官网公开通报,不予采纳。而且4S店也说从没有听说过该技术通告和延保*。且就算有该通告,该通告也是2021年发布的,至今已经失效了,可以不用执行。截止到此次投诉,厂家4s店都没有主动联系过我,甚至在知道我投诉了之后才勉强答应给我更换传感器,并威胁我说先将在车企网上的投诉撤诉再进行维修。车辆行驶里程未达6万公里,核心部件即在正常驾驶途中突发失效,直接威胁驾乘人员生命安全。这本属严重质量缺陷,理应厂家全责处置。然而,厂家自始至终消极回避,经反复投诉才勉强同意降级维修,且附加“撤诉才维修”的荒谬条款,公然将法定义务包装成施舍,以拖延要挟消费者放弃正当权利。这车企以及售后体系根本不配消费者买车时的信任。
投诉问题
变速箱问题、离合器问题、电控系统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