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拒赔食安保险且拒提供条款
与淘宝闪购*台下单的商品有问题,申请食安保险的时候被拒,让他拿出条款又拿不出来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未履行合同、拒绝理赔
已完结
阳光财险未经同意强制搭售保险
本人在网贷借款,贵公司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购买保险3750元,沟通无果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
阳光财险以既往症为由拒赔住院医疗费
本人于2026年05月01日投保上述好医保住院医疗险,保单正常生效。
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9日,本人在东源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神经源性膀胱、尿频。治疗期间产生住院相关医疗费用,我方向保险公司提交材料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理赔通知书,以本次疾病属于既往症为由,作出全部不予赔付的决定。
本人对该拒赔结论存在异议,理由如下:
1. 在2026年05月01日保单投保生效之前,本人从未被医疗机构确诊神经源性膀胱,也不存在针对该病症持续就医、检查或用药治疗的记录。病历中记载“症状半年”仅为本人主观描述不适时长,不等于投保前已经确诊神经源性膀胱,并不符合保险条款中关于既往症的定义。保险公司仅凭症状自述推断属于既往症,依据不足。
2. 本次住院治疗包含化验检查、药物治疗等多项医疗项目,并非单纯康复理疗。保险公司直接对全部住院费用一*切拒赔不合理。即便康复理疗项目存在争议,也应当拆分所有住院费用,单独核算符合理赔条件的检查、药品费用。
3. 收到拒赔通知后,我已先后多次通过阳光保险客服95510、蚂蚁保*台提交理赔复核申请,保险公司复核后仍然维持以既往症为由拒赔我的理赔申请。更是提出给我退保为由,但没有书面方案。我的诉求:正常理赔本次医疗费用;不协商退保,我投保之前,没有医院确诊记录,也没有相关检查病历,只是偶尔感觉尿频不适,没有就医诊断。保险公司不能仅凭投保之后出现的症状,倒推认定属于既往症。原拒赔结论。内部申诉途径已走完,双方无法协商一致。
现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恳请监管介入调解,督促保险公司重新核查案件事实,依法处理本次理赔申请,并向我提供书面回复。
投诉人:陈玉花
日期:2026年10月13日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未履行合同、拒绝理赔
处理中
阳光财险贷款年化利率高达36.02%涉嫌高利贷
本人于2019年5月向该机金融机构申请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3年(36期),约定每月还款6860.14元,该笔贷款本息合计246965.04元,总利息96965.04元,根据*金融监管规定,利息、担保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都要算进成本。必须以内部收益率(IRR)计算真实资金成本,经核算真实年化利率高达36.02%左右,利率远超司法保护上限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高利贷
处理中
阳光财险新乡中心支公司拖延理赔
2026年5月,我购买了阳光财产保险的强制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在2026年5月12日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人*亡,我按照要求把材料递交给了,阳光财险新乡中心支公司,该公司以走流程为由,拖着不理赔。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阳光保险定损后拒认维修金额
2026年10月1号晚上十点左右我驾驶云AZ85R3在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水南街道与222省道交汇处与浙KD35857发生交通事故 双方当时已报警处理 交警判浙KD35857全责 对方现场联系他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毛啉铸现场拍照处理
10月2号我驾驶云AZ85R3到浙江省丽水市途虎养车工场店(丽水紫金路店)进行定损金额为两千六百元 然后保险公司也认可两千六百元之后我就选择在他们店里维修
10月5号修车店联系我说车修好了然后联系保险公司毛啉铸他又说浙KD35857车主不承认维修两千六百元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阳光财险新乡中心支公司拒赔致*事故理赔
2026年5月12日,杜永杰驾驶豫A0DP52汽车,把行人丁建南撞伤,造成丁建南医治无效*亡,杜永杰购买有阳光财险的强制性保险和商业险。我按照阳光财险新乡中心支公司的要求,把材料递交给了阳光财险新乡中心支公司,该公司以多种理由拖着不理赔。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拒绝理赔
处理中
阳光财险频繁骚扰电话投诉
阳光财险保险浙江台州分公司还是玉环支公司我不清楚,反正基本上是天天换不同的手机号骚扰我们,一天三四个不同号码,全部是131开头的号码,打过来除了推销保险还是推销,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和困扰,希望保监部门能够及时处理这种骚扰事件,还我们消费者一个清净的生活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阳光财险9月19日理赔至今未结案
9月19日申请理赔,至今未结案!要求快速赔付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
阳光财险未经同意搭售保证保险并扣收担保费
保费,我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贷了205000元车贷,当时没有跟我说担保费的事,只说利息1.14,扣了我16个月的担保费每月1927元,担保费扣了共计30836元,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搭售保证保险收取,本人不认可该笔保费支出,要求退还我不合理的担保费,望领导协助解决此事,还我一个公道,让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投保人是我,而被投保人是宁波银行,担保费是阳光收取,还有保费我还没来的及申请退保,阳光工作人员私自主张把担保票具出具,这点我不认,我并不知情更没有跟我说起,望上级领导重视并协助处理
投诉问题
退款不及时、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