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六福一口价黄金未明示克重涉嫌误导
10月4日上午,本人在韶关市始兴县金六福珠宝购买足金项链+吊坠,共支付6485元。购买时销售人员没有明确告知该商品是一口价按件销售,并非按克计价;商品吊牌、质保单均未标注克重。
离店后返回门店,当着店员面称重,总重量仅3.59克。商品仅短暂佩戴,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我存在重大误解,一直以为是金价+工费按克售卖。
与商家协商,商家只同意按3.59克旧金置换按克黄金,不同意全额退款,这样我会蒙受巨大损失,且未开具发票,黄金不纯,用黄金的价格购买了合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现请求监管部门协助调解,要求商家全额退还货款6485元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金六福吉祥珠宝门店佛山市南海金禧阁珠宝首饰店误导老年消费者翡翠A货概念并设霸王条款
2026年09月24日,家中老人在金六福吉祥万福城店购买翡翠手镯一只,该店铺营业执照主体为:佛山市南海金禧阁珠宝首饰店(个体工商户),商品实付金额2391元。
购买人为家中老年人,老人对翡翠行业术语存在认知盲区,误以为翡翠A货就是高档、品相漂亮的翡翠,基于该误解订立合同并支付货款。
翡翠行业内A货仅代表翡翠没有经过酸洗、注胶、染色等化学处理,A货不是品质等级,不等于高品质、美观值钱的翡翠。商家销售宣传只着重强调商品为A货,没有主动向老年消费者解释该术语真实含义,利用专业信息差,误导老人对商品档次、价值产生重大误解。实物品质与老人预期差距巨大,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另外,商家出具的销售单据上,预先印刷“本店所售产品无质量问题概不退货”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属于免除经营者法定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霸王条款,不能以此拒绝办理退货。
现申请:向佛山市南海金禧阁珠宝首饰店全额退货退款2391元。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金六福以一口价黄金冒充克重换金欺诈
到店需求旧金克换克,工费低款式不限,销售私自拿一口价黄金给我,跟我们说有3克工费算在一起的,后续发现是一口价去更换维权才发现到手实际只有2克多,收据也未标明实际克重单价只有售价,就是欺*顾客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已完结
金六福银手镯变形无法调整拒退换
今天去给孩置换了一个银手镯,另外付款299元,戴上去有一只合适,有一只太松了,我让店员帮我弄,结果她大力气也没弄紧,还拿锤子敲打也没弄成,我一看镯子扁了,也恢复不了给我,我说我不要了换个别的,他们不同意,我也没出来店门,也不是我的原因为什么不给我换啊?她们说是我的原因镯子扁了……
投诉问题
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六福吉祥隐瞒克重致超高溢价销售
被投诉商家:A2金六福吉祥(海丰天虹店) 店铺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天虹商场内金六福吉祥专柜 消费时间:2026年5月 消费内容:购买一口价足金耳坠、足金吊坠两件首饰 付款金额:耳坠3448余元,吊坠6380余元,合计余9828元 1. 销售刻意隐瞒核心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购过程中,销售人员仅说明商品为一口价按件售卖,全程未口头告知两件首饰实际克重,未主动说明耳坠仅1.43克、吊坠仅2.62克,我默认黄金常规按克售卖,对超高溢价完全不知情。 2. 商家多项违反黄金饰品售卖规范:按照贵金属销售规定,黄金饰品必须提供标注克重的原装吊牌、购物小票标注克重、销售人员主动告知重量;该商家售卖后拒不交付首饰原装吊牌,购物小票、质保单均未标注饰品克重,三项法定公示义务全部未履行。 3. 事后协商商家推卸责任:我自行称重发现重量严重不符后,主动微信与门店协商全额退货退款,商家仅以“签字确认是一口价商品”为由拒绝退款,混淆「告知计价方式」和「告知具体克重」两个法定义务,用格式单据规避自身销售违规责任。 4. 超高溢价不合理:耳坠3448余元仅1.43克、吊坠6380余元仅2.62克,单价远超市场正常黄金行情,商家利用信息差误导消费。 5 ,我的合理诉求 1. 对两件足金首饰做全额退货退款处理,我原样退回完好首饰,商家原路退还全部货款9828余元; 2. 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该门店贵金属售卖流程,规范其一口价黄金克重公示、吊牌交付、票据标注等经营行为。 四、附件证据清单(上传时依次勾选上传) 1. 购物小票、付款转账记录截图; 2. 两件首饰精准称重照片、完整称重视频; 3.与门店微信完整聊天记录截图(商家承认仅告知一口价、未提及克重、拒绝退款全部记录); 4,质保单照片。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乱收费、售后服务欠缺
已完结
金六福吉祥误导销售一口价戒指
2026年7月24日,在金六福吉祥,门店地址:福建省南*市延*区滨江中路353号,购买了一个金戒指。到店后和先向导购询问当日金价,为910/克。接着导购引导我到金戒指柜面前,向我推销款式,我选中了一个心仪的款式,问导购这个戒指的克重(因为戒指上的标签没标克重),导购没告诉我也没给我秤重,只说是按今日金价计算,并且有打折很优惠。我出于信任便购买了这枚戒指。出店门后我越发觉得不对劲,因为这枚戒指我花费*3500元,却相当轻。于是返回店里继续询问导购克重,导购这时才和我说这是一口价戒指,不按克重计算。我当下就觉得被忽悠了,陷入了她们的销售陷阱,于是要求换成按克重计算的,店家拒绝。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
金六福吉祥以旧换新缺斤少两且拒开发票
2026年6月28日下午,在广西北海海城区大润发一楼金六福吉祥店铺现场,用2.45克旧金戒指换新,在导购强烈推荐下,换成了一口价产品,并且没有给我开发票。购买后回家称重发现总共连一克都不到,直接亏损了1.45克多的黄金,现在我要求将我的旧金退还给我,或者重新按照以克换克的方式换款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六福隐瞒黄金克重涉嫌价格欺诈
我于2026年6月22号在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振兴南路万和百货一楼金六福吉祥万和店内购买了黄金首饰,花费2700回家后,昨日我发现黄金克重只有1.9克在询问导购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什么不按照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000以上1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隐瞒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了价格法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未告知已折扣价价格优惠搪塞过去,并且所开具的质保单没有详细的克重,并表示我所购买的黄金不会称重。与商家协商后的处理情况商家拒绝退货退款,商家通过霸王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合法退货退款的主要权利,该商家在消费者申请退货退款时所说的“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商家实施的为密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消费者可以退货退款的情形,但商家却通过设置霸王条款拒绝消费者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金六福吉祥珠宝抽奖抵券后搬店拒退
市场监管/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 消费/争议日期:2026-06-01 商家名称:金六福 商家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凤翔路 商品名称:和田玉足金 商品品牌:金六福吉祥 消费方式:实体店 消费金额(元):999.9 具体情况描述:昨天去商场购物商场有活动,抽奖抽到了¥3000抵销券,买了一个3999.9的和田玉足金第二天找他退款,发现商家搬走了 是否同意由企业直接处理:是 希望如何处理:退款 请尽快退款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经济纠纷
已完结
金六福一口价黄金隐瞒克重、设霸王条款
2026年5月17日,我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解放北路250号的金六福吉祥珠宝选购黄金饰品时,销售顾问推荐由多个一口价足金转运珠串起的手链产品,声称其款式新颖、工艺独特,且给予7.5折扣优惠价,却未告知该类产品的克重信息。本人将旧金手链给该商家折价回收5270元后,再付款3415元,合计8685元购买由47颗转运珠+1个吊坠串起的手链。我回家后自行称重发现该手链仅5克,按照当日黄金价格计算,每克单价高达1737元,远超当日市场金价1058元/克,差价巨大。
此外,当我和销售顾问电话沟通提出退换货需求时,销售顾问以“一口价产品售出概不退换”“只能更换同类型一口价产品”为由拒绝,其售后条款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商家隐瞒商品关键信息、设置霸王条款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