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Vision智慧屏功能不符且预售赠品不公
2026-10-27 09:28:36我在京东华为自营店购买了华为Vision智慧屏6 65英寸电视,下午送到就安装上了。
28号我发现京东华为自营店出个活动,预售 28号到30号付20定金。30号晚8点付全款。 得华为耳挂式耳机。 我在网上查了,最低也得在400左右。 我下单间隔一天出个这活动,我找客服,客服说我享受不了。如果下单几天了我也不说,就隔一天就出现一个预热活动。这个换谁谁心里能舒服?是不是严重侵犯我消费者权益? 而且7天无理由退货。安装不能退款。 电视买来不安装 那干什么?
这个智慧屏与宣传不符, 宣传儿童距离以及儿童坐姿提醒,买来第1天我就发现了。他在看电视,就趴在沙发上,大部分识别不出来,没反应,偶尔能识别出来,但它只是提醒 调整坐姿 但是电视不会暂停。还能继续观看。
这摄像头广角很大,识别的范围内,左右两侧能识别范围内。 他也不会提醒。 这属于严重与宣传不符。我家孩子眼睛就是*视。 我买这款就是看中这个功能。 结果这个功能就只是说说而已。
图1是我下单的 图2是我28号儿白天发现的,有一个赠耳机活动。 图3视频 坐姿提醒不触发。 第1天我就发现很不灵敏。 4.5.6图片 是我28号跟客服联系 赠品问题 以及坐姿提醒功能。 他上报专员。 说是会回电话。 在今天中午 华为消费者电话回电。 没有解决的意思。
投诉问题
货不对版、定金预售问题
处理中
华为Watch GT5 Pro过保两月扬声器失效
2025年5月15日于华为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华为WatchGT5 pro手表。2026年7月,该表刚过一年保修期两个月时,发现手表扬声器不发声,排水功能失效,华为官方售后点检测需更换后盖,费用约500元。该表无磕碰,无进水,无高低温使用环境,使用环境均为合理条件,一年损坏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该条款并未将经营者的更换、修理义务完全限定在保修期内。如果华为电话手表的非人为损坏属于其本身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出现,即使过了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我仍有权依据此条法律要求京东自营店履行修理或更换的义务。
要求华为、京东履行责任,做好售后维修服务。
投诉问题
货不对版
处理中
京东华为自营店退货被拒不退款
本人2026年10月4日在京东华为自营旗舰店购买HUAWEI Pura X Max,实付11299元(订单号36************59,运单号JD02*********46,收货地上海松江)。因单位办公软件受限,该机无法用于工作,10月5日申请退货(售后单号41******58,退货运单号JDVB70*******46),商品完好、配件齐全,在七日内。
10月6日11时京东快递员上门取件,验收无瑕疵后取走;商品随后转运昆山3C综合逆向1号库拆包检测,全在京东控制下。10月8日10时30分京东电话称"有划伤"拒退并原返,商品在途未签收,货款11299元未退。
经验收取件后商品即脱离本人控制,此后运输、拆包、检测风险应由京东承担;京东自认外包装基本无破损,已排除运输致损;其仅口头告知、未提供任何检测材料,即便确有划伤,成因亦无从鉴定,举证责任在经营者。
诉求:责令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及京东商城退货,退还11299元并承担运费
投诉问题
退货不退款
已完结
华为耳机致接触性皮炎,拒退赔
2025年11月14日在京东*台的华为旗舰店店购买华为蓝牙耳机free client ,使用半年后出现耳朵痒,经过医院诊断为接触性皮炎,内服+外用药物反复折磨三个月之久;彻底停用耳机后耳朵恢复正常。本人把过敏照片,诊断证明,购买订单反馈华为官方,反馈无法退款
投诉问题
态度差/不处理、退货不退款
处理中
华为京东旗舰店拒履价格保护承诺
本人于2026年9月28日在华为京东自营商店以8096的价格购买:HUAWEI Mate 80 Pro Max 风驰版 16GB+512GB 极夜黑 麒麟9030 Pro芯片 风驰散热架构 超空间内存技术手机
后于2026年10月2日(也就是第四天)发现该商品降价,降价后价格为:7099,后申请7天价格保护,结果*台以‘超级补贴’为由拒绝价保,但相关免责条件未在下单时以显著方式提示,依据消保法第二十六条,该限制条款无效”。
这个商品虽然降价了,但我购买时的页面是支持价保的。*台承诺了就该履行,不应事后拿一个没提示过的细则来推脱。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已完结
华为手环8过保后天价维修涉嫌欺诈
本人于2024年11月于京东自营购买华为手环8,刚过保修期数月,出现不定时*机故障。
寄修后维修中心告知主板损坏。现已过保,维修报价499元。
1)该手环购买仅129元,新款手环10售价150元左右,维修费499元远高于产品本身价值。即使投诉后华给了“优惠”换新费,换成手环9收费150元,也比最新款手环10还要贵,这是明显在欺诈消费者。
2)网上有大量同款手环同类故障反馈,手环功能简单,却在刚过保就出现硬件故障,产品存在设计缺陷。
3)华为多次提到我购买的政企版售价和维修费高于正常产品,499元是150元三倍以上的价格,严重怀疑华为之前在销售、维修政企版时存在利益输送,以远高于市场价的报价卖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建议调查。
4)华为手环产品虽然名义上有维修,但是一年过后维修费高于最新款产品售价,这一事实在消费者购买时并没有意识到,建议各销售渠道在此产品售卖页面提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当初选择华为,是信任品牌品质和售后,此次体验非常差,恳请贵部门介入协调,给出合理处理方案。
投诉问题
货不对版、霸王条款
处理中
华为手表材质劣质致烫伤,京东拒赔
8月5号在京东购买的京东华为手表,产品材质劣质,导致我手烫伤,要求京东做出相应的赔偿,他们拒不受理,客服人员推脱不处理
投诉问题
货不对版、态度差/不处理
已完结
华为无线WiFi频繁断网且售后推诿
我今年4月份用的华为的无线WIFI这个东西买来用没多长时间不是断网就是掉网,现在是直接是没有网络了,这个设备是华为的,第三方飞猫管家卡商是华为找的,找他们两家解决这个问题一直给我踢皮鞋,中间我找了卡商10几回了,到现在不给我解决这个问题,华为说他也解决不了
投诉问题
态度差/不处理
已完结
华为京东旗舰店儿童手表充电口故障拒全赔
2025‑01‑03在京东华为旗舰店购买儿童手表。收货初期就反馈手表充电口接触不良,因*时使用频次很低,未及时处理售后。后续手表彻底无法充电,返厂检测告知充电口线路脱落无法维修,商家要求我加价换新,我不认可该方案。后来商家承诺给予50元补贴作为处理方案,但该补贴至今未兑现,相关聊天记录凭证已上传。这件事从头到尾商家就是一个圈套,刚开始买的时候就发现有问题,反映后没有解决,一直拖到完全充不进电,因此卖家应该赔付我全款。
诉求:要求商家赔付我购买儿童手表的全金额,请京东*台介入调解处理。
投诉问题
态度差/不处理
已完结
华为京东自营旗舰店三包起算日错误致拒保
本人于2025年8月16日18:53在华为京东自营旗舰店(订单编号:33********80)购买了HUAWEI WATCH GT 5 46mm大表幻夜黑智能手表一台,购买时支付金额为1079.84元。该订单的物流信息显示,商品于2025年8月17日下午(期望配送时间09:00-15:00) 才由本人签收确认。 手表自购买后一直正常使用,从未磕碰或进液。然而,在2026年8月17日,该手表突然出现无故自动循环开关机、无法正常进入系统的严重性能故障,导致产品完全无法使用。就此问题,我第一时间联系了华为官方客服及京东店铺客服,被告知产品已过保,需本人自费承担维修费用。 对此处理方案,我不予接受,理由如下: 1. 根据*法律法规,保修期应从交付(签收)之日起计算,我的手表仍在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的有效期限,自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之日起计算。同时,华为官网的《电子三包凭证说明》 也明确载明:线上购买的产品,保修起始日期默认为签收次日。 我的手表实际签收日期为2025年8月17日,故保修期应至2026年8月17日(或8月18日,视签收具体时间而定) 。手表于今日(2026年8月17日)出现故障,明显仍在*法定的三包有效期内。华为客服以“下单日期”或“发票日期”计算保修期,不符合*法律规定及华为自身公示的*。 2. 销售方(京东自营)负有售后协调与先行赔付的责任。 根据京东自营的服务规则,售后责任由京东作为销售方承担。在华为官方错误计算保修期的情况下,京东应当介入协调,而非简单转述厂家*。 我的诉求: 1、要求华为或京东自营依法对本人手表进行免费维修,恢复至正常使用状态。 2、若无法维修,要求予以换新或全额退款。 本人保留所有购买凭证(含物流签收记录)、故障录像及沟通记录。若贵司坚持错误计算保修期并拒绝免费维修,本人将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投诉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行为。 请贵司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解决方案,否则本人将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