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程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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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苏州同程艺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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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711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同程旅行是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创立于2004年,总部设在中国苏州,是中国领先的休闲旅游在线服务商。
同程旅行病退机票退款消极处理
我要投诉同程旅行 我买的9.23从北京到首尔和9.27从首尔到北京的机票 我九月初申请了病退 材料也符合航司的要求 但是一直消极处理甚至不处理 我要求马上给我处理给我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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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同程旅行订单丢失致无法入住
我要投诉同程旅游*台,预订项目:JR东日本大都会大饭店池袋店 单人床房间入住两晚。问题:无法入住,酒店*台完全搜索不到我的订单信息 诉求:三倍房费赔偿,因为同程强行要退我的订单,而且因为在国外通话,还有国际漫游费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
同程系统默认乘机人错误致重复购票
【详见图1】 一、同程系统默认乘机人异常变更,导致非本人真实意愿购票:9月2日下单马德里-香港时默认乘机人为我本人,9月8日下单波尔图-马德里、塞维利亚-里斯本时却默认变为LAN。我从未有意为LAN购买该行程机票,该乘机人信息错误直接导致错购。 二、同程未尽重复购票提醒义务,违反民航局规定: 根据中国民航局《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航空公司及销售代理企业应为旅客“错购”提供免费补救措施,包括重复购票、姓名书写错误等情形;若无法证明旅客非错购,均应视为错购。LAN已于7月15日在去哪儿购买同一行程机票,同程在9月8日销售时完全有能力识别却未提醒、未拦截,导致我重复支付。 三、同程作为*台经营者未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台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对系统缺陷和重复购票风险应尽到提示、审核和补救义务。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售后服务欠缺
已完结
同程酒店房间发霉异味无法入住
酒店太差,无法入住的,房间发霉,气味难闻刺鼻。地面污渍到处都是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同程旅行订房不可取消后降价不退差价
我要投诉同程旅游*台,预订项目:5月22日柏之叶托丽芙特酒店 问题:订房不可取消后同样时间同款房型,*台酒店价格下降九百元,不可退款 与酒店方取得联系并未涨价,*台欺*消费者并不给退款 诉求:退差价九百元房费 注:可同步上传付款凭证、商家沟通记录等交易凭证,凭证越完整,企业越能快速推进处理。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
已完结
同程旅行App借款通道消失及客服推诿
本人在该软件上前期都有个借款通道,前期多次联系客服处理分期商城搭售问题一直说在方案制定中,后续这段时间再次通过同程旅行App查看居然连通道都进不去了,我怀疑对方故意规避责任,目前联系客服多次推诿说不是他们的不清楚不知道处理不了,客服只会复制话术每次都是这样,我都有前期沟通记录,再不处理我会依法追究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价格问题、捆绑搭售
处理中
同程预订酒店未入住被拒全额退款
本人通过同程*台预订亚特兰大机场南丽怡酒店(Country Inn & Suites by Radisson, Atlanta Airport South),订单号:10********41,订单支付金额594元,入住时间2026‑08‑28,离店2026‑08‑29,房型特大床房(禁烟)1晚,含1份早餐,预订人YUAN/JUN。 本人并未实际到店办理入住,未享受任何酒店服务,酒店也未因本人预订产生实际消耗。现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全额退还已支付594元款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退改规则;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消费者有权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格式条款若不合理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不合理规定,该类规定无效。 本人未入住,没有实际接受客房、早餐等任何服务,酒店可将房间对外再次售卖,不存在对应实际损失。*台/酒店若以单方预设的“不可取消”格式条款拒绝全额退款,属于法律上的无效霸王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公*交易权与合法权益。 诉求: 1. 请求立即对本订单101067360241办理全额退款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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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已完结
同城旅行虚假宣传致误购预定票
我在同城旅行小程序2026年8月21日上午订的长隆动物园的票,订单号两个:58****87,85****13,当时订购页面未显示不可退,主页涉及虚假宣传价格,导致误判买成预定票,买完后在景区使用工作人员才发现是预定票,有时间限制不可以马上使用,我想申请退款却没有退款窗口,麻烦帮我跟进全额退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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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虚假宣传、售后服务欠缺
已完结
同程旅行未履约接机及门票差价纠纷
我要投诉同程旅游*台,预订项目:8月16日至8月19日绵阳到西双版纳的旅游团。问题:1.下单前跟客服协商好门票差价问题,后商量否认退费。2.接机商家承诺专人专车接机,结果到了打的网约车。诉求:要求退回车费差价,因商家未按照约定履行承诺而取消合同,要求商量赔偿损失。还有耽误半天时间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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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虚假宣传
已完结
同程旅行错误录入机票姓名且违背承诺
本人于2026年8月14日在同程旅行*台完成购票并出票,2026年10月5日,沙特航空SV482(毛里求斯‑吉达)中转SV882(吉达‑广州)联程国际机票。下单时准确录入与护照完全一致的乘机人姓名:Zeyu Li。出票后我立刻到沙特航空官网查验订单,发现客票姓名被录为 Zeyumr Li,名字末尾多出MR两个字母,该错误并非我填报导致。 发现问题当日我立刻联系同程客服。*台当时给出明确解决方案:如果航司无法删除MR字样,同程将免费重开一张姓名正确的新机票,该承诺有同程官方短信记录为证。次日同程单方面反悔,声称之前仅属于咨询答复,不算*台承诺。后续多次沟通当中,同程仅口头表示可以保证我的行程,坚称客票状态正常,拒绝修改姓名或者重开客票,告知如果重开机票也会加上MR,并告知我这是最终处理方案,不再继续处理。 我已经致电沙特航空广州办事处核实,对方明确告知,姓名多出无关字符,属于客票信息与护照不匹配,境外始发航班值机核查严格,存在被拒绝登机的风险;同时姓名异常无法正常办理沙特过境签,不能享受免过境签中转*,届时需要额外补办电子签或者落地签,会产生额外签证费用以及不可预估的审批风险。该行程是国庆期间境外始发航班,如果出行发生意外,临时购票、改签选择极少,补救成本极高,*台一句口头保证,并不能消除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我无法接受该方案。 同程录入错误姓名,给旅客带来重大出行隐患;先通过短信作出处置承诺,事后反悔失信;回避核心问题,以口头承诺敷衍了事,直接出具最终方案停止沟通,拒不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 现恳诉求同程免费将客票姓名更正为 所填写之姓名Zeyu Li(姓Li,名Zeyu);若航司后台不能修改姓名,请同程履行之前短信作出的承诺,免费新开一张姓名无误的机票,不收取任何差价和手续费。 我留存下单截图、沙航官网客票截图、同程承诺短信、沙航办事处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可以随时提交核验。 之前投诉过一次被同程恶意完结,目中无法无边界。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