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牛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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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tuni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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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02586853969
售后政策:
电话:025-86853969; 传真:025-84676416; 旅游线路预订:4007-999-999
品牌简介:
途牛旅游网创建于2006年,以“让旅游更简单”为企业使命,创立于南京,2014年5月9日,途牛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作为中国领先的休闲旅游公司,途牛为线上、线下消费者提供包括跟团、自助、自驾、邮轮、景区门票以及公司旅游、机票、酒店等在内的产品和服务。
途牛强制收取取消手续费并骚扰用户
我与2026年7月30号在途牛旅游网订购了珠海飞船酒店三天两晚的住宿因为家中出了事,再加上*期的人台风暴雨无法出行与8月1日打飞船酒店前台电话取消房间,当天酒店前台也同意了,第二天就将全款全额退还!2026年8月12日途牛旅游工作人员打次打电话要求退给他200的手续费!酒店都退款了都没有说扣费问题,途牛的人员多次打电话骚扰要退手续费,这就是敲诈勒索行为了!换着电话不同时间进行骚扰,现在恳请*台帮忙处理!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途牛迪士尼管家收定金后失联拒退
途牛旅游网迪士尼乐园管家,收了定金300元,未执行任务跑路,拒绝退还定金。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途牛未及时退款致多付1732元
我要投诉途牛旅游网,预定项目:上海迪士尼玩具总动员酒店和迪士尼乐园门票,因途牛旅游网迪士尼乐园门票处理不当,未及时退款,并未告知本人或者迪士尼乐园方不能使用28号的门票,以至于7月28号门票出票使用大约2800元,本人是7月28号下午14:00多到酒店办理入住,只需要够买半日票1大人半日票是359.5+残疾人半票是269.5+两个小孩是269.5+269.5=1168元,我明明可以使用半日票的费用1168元,为什么要让我花2800元,我不同意,我只愿意出我需要承担的费用。3076+990=4066-1168=2898,我希望退回2898元。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价格问题
处理中
途牛火车票退改规则不合理
途牛订的火车票每个人收了十块手续费,两个大人票不能一起改签,要两个人分别登录12306才能分别改签,一家人大人会改签到不同车厢,小孩子票不能改签,退票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捆绑搭售
处理中
途牛隐瞒无法发团致行程作废
本人于6月18日在途牛预订七彩丹霞半日游,途牛明知无法发团却故意隐瞒未通知我,导致行程作废及车票酒店损失。此行为涉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现诉求:全额退款、支付三倍团费的惩罚性赔偿,并报销81元车票及68元酒店实际损失。途牛现仅同意退一赔一,本人拒绝接受。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
途牛旅行拒退珠海酒店订单
我要投诉途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预订项目:六月十九日珠海迎海酒店公寓一晚,拒不退款,不退订,退订需要支付违约金200元,要求全额退款,可同步上传付款凭证、商家沟通记录等交易凭证,凭证越完整,企业越能快速推进处理。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途牛欧洲游退费严重不符合同约定
我要投诉途牛旅行,预订项目:欧洲跟团游(意大利+瑞士+法国线路,订单号:B61**********94,出团日期:2026年6月9日,团费20000元/人,共2人,合计40000元,签约出境社: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业务许可证号:L-BJ-CJ00144-HXQ-FS0001)。 核心问题一:合同约定退费比例与实际扣费严重不符,涉嫌虚假宣传、欺*消费者 本人于2026年5月25日(距出团日期15天)向旅行社提出书面解除合同申请,理由为配偶单位休假未获批准,无法出行。 根据双方签订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第二十五条第1款明确约定,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解除合同的,扣除费用为旅游费用总额的5%(即1000元/人,2人合计2000元)。该比例是消费者签约时唯一可见、明确写入合同的退费标准,是消费者作出缔约决策的关键依据。 但旅行社实际要求扣除8950元/人(2人合计17900元),相当于旅游费用总额的44.75%,约为合同约定比例的9倍。 合同中以醒目比例表呈现的5%扣费条款,与实际执行的*50%扣费形成巨大反差,本质上构成对消费者的虚假宣传与误导——若消费者签约时知晓实际退团将面临*50%的扣费,绝不会接受5%这一明显误导性的合同条款。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第二十条(经营者真实信息披露义务)及第二十六条(格式条款公*原则)。 核心问题二:距出团尚有两周,"地接费用"由消费者承担明显不合理 旅行社主张扣除项中包含"车位费6400元/人"(共计12800元),声称为地接社大巴及导游费用。该主张存在根本性不合理: 距出团日期仍有15天,地接服务尚未实际发生,旅行社未提供任何已向地接社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凭证; 大巴和导游费用属于旅行社经营成本,团内是否少两人,大巴照常发车、导游照常带团,该费用对旅行社的实际边际损失接*为零; 旅行社将此类经营性固定成本以"人均车位费"方式向退团消费者转嫁,本质是将自身经营风险违规转嫁给消费者,违反《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已实际发生且不可退还费用"的认定标准。 诉求: 严格按合同第二十五条第1款约定,仅扣除旅游费用总额5%(2人合计2000元)及实际产生的签证费用,退还其余全部款项; 旅行社涉嫌以5%的合同条款误导消费者签约、实际执行*50%扣费的行为,请求*台介入核查并予以纠正; 请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
途牛出境游退团扣费无凭证
我要投诉: 途牛旅行APP / 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预订项目: 2026年6月9日出发的团队出境旅游产品,2人出行,合计支付40000元。 问题: 本人于2026年5月25日因行程变故申请退团退款,距离出发日15日。合同约定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解除合同,按旅游费用总额5%扣除,即应扣2000元;如旅行社主张实际损失高于该比例,应提供真实、已发生、必要且不可退的有效凭证。现旅行社单方主张扣除机票押金1350元/人、车位费6400元/人、团队签证1200元/人,合计8950元/人、两人17900元,但未提供供应商订单、付款流水、发票/收据、取消规则、不可退证明、退费结果及车位费人均分摊依据。其中车位费6400元/人占单人团费20000元的32%,金额明显偏高;签证办理时间此前通知为5月27日,而本人5月25日已申请解除,尚需证明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不可退。 诉求: 请介入,要求途牛及旅行社依法依约处理退款。若旅行社无法提供完整有效损失凭证,请按合同5%扣除2000元,并退还本人38000元;若坚持主张实际损失高于2000元,请逐项提供合法凭证,并先退还无争议款项。同时要求旅行社停止新增预订、支付第二次机票定金等扩大损失行为,退团通知送达后的新增费用不应由本人承担。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途牛未尽风险告知义务致拒签索赔不合理
我要2026年4月15日在沈阳荣信财富中心三楼途牛旅行社报名韩国团5日游,团费2700元,因领拒签客观无法出行,并非主动退团,途牛以合同要求赔偿1000元损失费,签约前途牛负责人明确告诉我除了非法滞留和拒签记录,其他情况基本不会拒签,现在我就是因为这种 你说的基本不会发生的情况被拒签了,说明你们一开始就没有尽到风险告知义务,现在要我赔付1000元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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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问题、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
途牛未提醒未入住致966元损失
我要投诉途牛*台,预订项目:4.4-4.6沧州大运河迎宾馆商务大床房 问题描述:本人于3月12日通过途牛*台预订沧州大运河迎宾馆酒店商务大床房1间(4月4日-6日入住,订单金额966元),页面注明“4月4日19点前可免费取消”。4月4日12时,本人与同行人共同办理入住,实际支付同行人订单费用,途牛订单未入住。全程未收到*台关于未入住订单的提醒,直至4月6日发现途牛订单未取消,造成966元损失。4月6日-8日多次联系酒店和途牛(工号85541、62175)。酒店称“同意退款但需*台处理”,途牛称“酒店拒绝退款”,双方互相推诿。 投诉理由:1.*台未尽到告知提醒义务,一是未联系客户确认到店时间;二是客户未到店的情况下自动办理入住;三是第一天未到店的情况下仍未联系客户,造成消费者进一步资金损失。2.途牛*台未向酒店提供入住客户联系信息,导致酒店无途径联系客户。且事后*台拒绝退款,与酒店互相推诿。 诉求:*台尽快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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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退改问题、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