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屿(武汉)科技-启慧育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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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屿(武汉)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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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慧育贤教育虚假宣传、无资质办学及高额违约金退款纠纷
我于2025年8月14在地方网站看到升学自考的信息,本着教育是正规学校的想法报名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自考课程,支付了498元注册费,签了第三方分期协议(易单通),总共4482元,在签订过程中对方没有明确告知我违约金,目前一共缴费4980元。后面我发现黄老师就推荐了另外一位班主任方老师,说是她和方老师会进行二对一服务,保障学*和考试。但后面发现所谓的二对一服务根本不存在,方老师只是把一堆资料扔给我,让我自己去学*,期间也没任何课程解答,只有快到考试时才提醒我要交考试费,这个在之前报名时是没说需要额外出钱的。后面我查到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只是教育咨询公司,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并且该公司宣传有补贴学费,涉及虚假宣传,违规招生,因此我立刻以没时间为由申请退学退款,我未享受所谓的二对一服务,但是售后答复要付50%违约金才能退款,我认为不合理。 课程服务未实际履行,机构无明显损失,50%违约金远超合理范围,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即使是诉讼也是主张违约金5-10%。机构隐瞒关键合同条款,违约金信息,存在严重欺诈行为。提出退课需要支付违约金50%,并且合同里没有违约金的具体内容,此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未履行真实、全面的告知义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其次合同上并没有加粗标明违约金这个条款,并且报名时也没有提示清楚,根据《民法典》第496-498条,若合同是培训机构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且未对高额违约金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学员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如未开课却扣高额违约金),否则内容无效。并且该合同关于消费者权力地方都是被限制的,加了很多责任,大多是霸王条款。半个月后,我再次以没时间为由申请退款,这个时候售后回复我需要支付80%违约金了,只能退996元,还说分期还完就可以退费,还和启慧签署了解约合同,合同明确说明会于90个工作日(2026.7.9)打到我的指定账户,期间多次追问无果,不回复或者推脱问财务,然后就无下文。我的诉求是要求机构按照协议约定至少退996元,甚至全额退款,烦请协助调解,谢谢。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处理中
启慧育贤教育(现改名为星屿(武汉)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擅自改报自考并恶意扣费
这公司现在地址 :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二街29号中交江锦湾10栋A号楼一单元8层17号(云企众商务秘书-B区19号)。 本人于【2026年1月30日】向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报名成人学历提升(成人高考/*开放大学),双方约定报考简单好毕业的成人学历,本人从未同意情况下私自签字合同、也从未咨询自考形式。 本人按照要求足额缴纳学费 2500元。但该机构未经本人知情、未经本人同意,擅自私自违规给我报考了自学考试,完全违背本人报名初衷与双方服务约定,属于机构单方面违约、误导消费、擅自更改服务项目。 全程该机构仅为我安排一次考试,本人考试未通过,并未享受任何系统课程、助学服务、教辅资料、全程托管等增值服务。无任何实质性长期服务产生。 本人发现报错学历类型后,当即提出退学退费,要求合理退款。但该机构极度不合理扣费,恶意霸王条款扣款,只同意退费870元,无故克扣一千六百多元学费。 该行为严重违规: 1. 商家未按消费者意愿提供对应服务,私自更改报考项目,违约在先; 2. 在几乎未提供服务的情况下,高额恶意扣费,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3. 利用格式条款霸王扣费,无合理扣费依据、无成本明细、无服务产出,乱收服务费、违约金; 4. 拒不合理协商退费,严重侵害消费者公*交易权、财产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违约在先、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仅可扣除实际产生的极低考试报考费,其余费用必须全额退还。商家目前只退870元的方案极度不合理、不合法。 本人投诉诉求: 1. 要求该机构纠正不合理扣费,全额退还学费2500元(仅认可扣除官方几十元报考费); 2. 责令商家停止违规扣费、误导报名的违规行为; 3. 依法对该机构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本人持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明只报成人学历、不同意自考)、报名沟通记录、对方仅退870元的协商记录、考试记录等全部证据,可随时上传举证。网上了解到,此类*局,可以向武汉市长热线027-123 45投诉=星屿(武汉)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二街29号中交江锦湾10栋A号楼一单元8层17号(云企众商务秘书-B区119号),很多通过这个投诉升级解决问题;也可以直接通过微信公众号“国 家信访局”投诉,投诉对象:星屿(武汉)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二街29号中交江锦湾10栋A号楼一单元8层17号(云企众商务秘书-B区119号)。也尽快通过去全国反诈中心APP报案。联系武汉公安027-110报案。微信小程序“领导留言板”给武汉市长写投诉反馈信。还有就是可以在小红书、微博、知乎,发帖,将自己被这家*子公司欺诈的遭遇,如实描述发帖曝光,让更多人知道这家*子公司的所作所为,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通过微信支付,可在微信内选择“我-服务-钱包-页面右上角 账单”,找到该笔交易记录,点击后选择“对订单有疑惑-交易被*”进行投诉。(这个办法除了可以拿回退款,只要投诉多了,微信会延长商户的提现时间及冻结这个账号,这样可以让更多人不再被忽悠。网友的成功维权--可以在微信支付信息上操作,对订单有疑问,选诈*,提交信息和几个操作截图,因为这个商家已经被定性为诈*,所以很好退款,几分钟就到账了)(受害者务必这方法进行举报,每一次举报,微信就会要求商户交一次保证金,且是几何级的增加保证金)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星屿武汉教育霸王条款强制扣费80%
2025年12月6号晚上10点半左右用手机通过抖音*台武汉上岸圆梦有限公司招生广告进了一家教育机构名为星屿武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报考函授本科学历,学费为5382,期间有学*,但从未看见过培训合同,因个人原因中途要求退学退费,而机构以合同为由要扣除学费的80%,只能返还1196,我觉得很不合理,要求道歉并赔偿,损害了我的财产所有权,还有知情权,期间工作人员态度很不好,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星屿(武汉)科技创新有限公司退费问题
退费事宜投诉:签订了退费合同,到时间不履行合同,一直推诿拖拉不退费。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涉骗
处理中
启慧育贤虚假宣传拒退费
2025年8月21日在微信公众号中看到提升学历的广告,启慧育贤教育科技商家,且购买学历提升服务,承诺不考高数英语,结果第一次报名的时候(还未学*课程)发现需要考试英语,商家与承诺不一致,课程没有学*,第一次准备报考,还没报名,要求退钱,商家不给退,而且当时销售承诺考不过退全部费用,现在还没学就不给退了,只给退5%-10%,霸王条款,欺*消费者(销售联系后完全不给回复,推给了班主任,班主任又推给售后,售后说她是第三方,只能退5%-10%)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星屿科技霸王条款拒退预付款
本人于2026年7月13日通过微信缴纳300元报名该公司线上剪辑培训课程,缴费后未参与任何课程学*、未领取课件,未接受商家任何教学服务。我因家庭原因申请全额退款,商家以合同条款为由强制扣费,要求我额外支付1016元才能解除合同,同时言语威胁联系家人施压。商家合同内“未上课扣费”条款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无效霸王条款,商家无任何实际服务成本却拒不退款,侵害消费者预付款权益,现申请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要求商家全额退还3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态度恶劣
已完结
星屿科技启慧育贤教育拒不退费、霸王条款、服务质量差
举报:星屿(武汉)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曾用名:湖北学达启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356号博大星光天地项目A3地块3栋30层G17 电话号码:133****6918 法人:谢作财教育 培训服务违约、霸王条款、拒不退费事实与理由:1.我于2025年6月向该公司支付专升本培训费5600元,合同约定提供课程、考前资料、押题等服务。2.该公司未履行承诺:考前资料、押题服务未按约定提供,实际资料与考试内容严重不符,经多次反馈仍未整改,已构成服务违约。3.我实际学*时长仅39分钟,几乎未使用任何核心服务,该公司却以“个人原因只退10%”的霸王条款为由,仅同意退还560元,严重违反公*原则与法律规定。4.该条款属于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属无效。5.该公司屡次更改公司名字,星屿(武汉)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武汉研途思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学达启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苗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及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6.经过协商拒绝退款,态度生硬。诉求:1.责令该公司纠正霸王条款,按实际服务消耗结算费用。2.要求该公司在扣除合理成本(不超过600元)后,退还我剩余学费至少50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星屿教育违约拒转学籍且退费不合理
原告于2025年8月,向被告星屿(武汉)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报名自考本科教育培训项目,并足额交纳了全部报考、培训相关费用,双方依法成立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 2025年9月,原告顾虑自考考试难度较高,自身难以顺利通过,主动向被告工作人员提出退费申请。被告工作人员随即作出明确承诺:若后续原告确实无法通过自考考试,可免费将自考学籍*转为成人高考学籍,无需另行追加任何费用,原告亦可选择办理退费。基于该承诺,原告暂缓办理退费,按照被告安排继续备考。 2026年4月,原告参加自考考试 2026年5月成绩公布后,原告确认自考难度远超自身承受能力,无法继续完成自考学业,当即联系被告,要求按照此前约定免费办理自考转成考的学籍*移手续。 但被告单方违背先前作出的承诺,无理要求原告额外补交费用才同意学籍转换,被告已先行构成违约。原告因被告拒不履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据此提出全额退费要求,合理合法。然而被告售后人员颠倒责任归属,反而主张原告存在违约行为,并且仅同意退还全部费用的15%,该退费方案无合同依据与法律支撑,严重损害原告合法财产权益。 双方多次协商退费事宜均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要求退还回所交的费用3186.6元+报名费398元,并按消法规定给予三培的培偿。
2025年7月24日,通过抖音,一个姓黄老师,电话134****8760,说是学校的招生学历报考中心,(此致敬礼汉研途思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可以给报好的学校,本来说全部学费是6980元,可以给予申请助学减免学费, 后3980元,并说学费都是对公缴纳分期交纳,报名时说保证毕业考试很简单,只需要配合参加线下学分考试就保障通过的,如果不通过考试全额给退学费。等我报名教费后,对方让我与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签了一份合同(经查这公司2024年已变更,早已经不存在),后来发现,给报的是一个自学考试,而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是培训机构,而不是学校,还并误导给办理一个易单通网贷,共支付了3186.16元和398元的报名费。知道被*后,联系报考的黄老师,手机被拉黑,经武汉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培训学校早已经不存在。根据消费法规定,现本人要求培训机构按所交的费用退一培三,给取消易单通。请消费部门调查支持。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启慧育贤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退款难
启慧育贤教育诱导消费与服务质量问题投诉 消费者协会投诉书 尊敬的消费者协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我通过成军瑶(研途思创助学中心工作人员)在其诱导下与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签署了网络培训服务协议。成军瑶宣传提升学历免试入学、只要参加考试就行、不过退费、线上学*、一共三次考试即可拿证、0 利息助学贷款等,学费总计 3480 元,我已一次性付款(微信支付 348,支付宝信用卡支付3132。但后续发现诸多问题,现投诉如下: 一、她还虚假宣传 “免试入学”“简单好拿证”“提供押题资料,配合就能通过考试”考三次试,2026年底就能拿到证 等,给我造成考试轻松通过的错觉,实际考试存在诱导性宣传。得考14科而且每科必须考过 二、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合同规定因乙方(学员)原因解除协议的,需支付甲方(机构)收费的 30% 作为违约金,此比例过高,加重了消费者负担,属于不公条款。且合同规定多种不予退款或仅退还部分款项的情形,限制了消费者合法的退款权利。 三、课程服务质量差 实际收到的录播课程内容陈旧、讲解不清,质量不佳。报名后,除初期的信息收集和注册外,启慧公司未提供实质性的教学服务和学*指导,安排班主任对接课也只是发了个app让自己学。 四、退款困难 2026年 5月 25日发现不对劲儿,之后多次与成军瑶沟通退费事宜,联系不上,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但至今未收到明确的退费方案和合理解释。 综上,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在网络培训服务过程中,存在诱导消费、虚假宣传、合同霸王条款、课程服务质量差及退款困难等多项严重问题,给我的经济和精神造成了较大困扰和损失。现向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请求协助核查相关情况,督促启慧公司按照合理、公正公*的原则处理此次投诉事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诉求如下: 1. 要求启慧公司解除和我签的虚假合同,2退还我交的3480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