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
41.67 %
解决率
29324
访问量
企业名称:
-
官网:
-
分享 分享
纠错
举报
客服电话:
4008619856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国珠宝,证券代码872775,成立于1985 年,隶属于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拥有“中国珠宝”注册商标,主要经营“中国珠宝”品牌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珠宝首饰进出口业务,贵金属业务及IP 类授权经营业务。总部位于北京CBD 核心商务区,在上海、深圳均设有分支机构。
中国珠宝诱导以旧换新隐瞒一口价
在10.31日,龙岩新罗万宝广场地下负一楼中国珠宝被欺瞒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本来只是要换绳子,结果店员一直诱导以旧换新,将原本0.78克的旧金并且补了575,获得了了新金才0.51克,严重溢价,全程没告知是一口价,问克重含糊其辞,没告知,没给复称也没给看吊牌,让我以为是以克重换克重,补的钱以为是多出的克重和少量工费,质保单也没有写明克重,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0条、第20条,未主动如实告知饰品是一口价计价,隐瞒克重关键信息,侵害本人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同时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本次交易本人存在重大误解,依据《民法典》147条,请求撤销本次以旧换新交易。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中国珠宝欺瞒以旧换新,未告知一口价及克重
在10.31日,龙岩新罗万宝广场地下负一楼中国珠宝被欺瞒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本来只是要换绳子,结果店员一直诱导以旧换新,将原本0.78克的旧金并且补了575,获得了了新金才0.51克,严重溢价,全程没告知是一口价,问克重含糊其辞,没告知,没给复称也没给看吊牌,让我以为是以克重换克重,补的钱以为是多出的克重和少量工费,质保单也没有写明克重,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0条、第20条,未主动如实告知饰品是一口价计价,隐瞒克重关键信息,侵害本人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同时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本次交易本人存在重大误解,依据《民法典》147条,请求撤销本次以旧换新交易。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中国珠宝售假宝石且拒退黄金手链
我于2026年10月31日在北京市顺义区华联商场中国珠宝店购买一条黄金手链,回家给爱人佩戴后发现带不了,并且宝石并非他所说,要求退款,商家拒不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中国珠宝一口价金戒虚标克重
10月28号晚上在黄岩吾悦广场中国珠宝内购买一口价金戒指告知我们有2克,实际并没有,要求全额退款店家不接受 1.反复要求称重、要知道克重,店员以一口价商品不按克重卖,不告知金子实际克重,数据不准 2.标签还把关键信息藏起来,侵犯我的知情权。具体来说标签没有展示质量,我通过小红书才知道,商家把它隐藏起来了,需要打开才能知道 3. 除此店员说买一口价商品以后能换同样价位的商品,劫没有说换的条件,只是笼统的说标签的产品,模糊含糊. 4.购买金子后并没有进行复称,前后差0.7克,当时告知我们有2克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珠宝未告知一口价及克重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我于2026年10月2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吾悦广场中国珠宝店购买了一个金戒指 付款之前店员没有主动告诉我这是一口价黄金,也没有主动告知克重。只是含糊其辞 不说具体克重。开具的票据上面也没有标注克重、没有注明一口价,只盖了换款的印章。 事后我找商家协商退货退款,商家拒绝,还说离柜不退,我认为“离柜不退”属于霸王条款,商家没有履行事前告知义务,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商家这买卖是在消费者不了解实际情况 通过打擦边球得来的不当盈利 我要求退货退款 拒不协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珠宝虚假宣传黄金克重并设霸王条款
本人在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999号万达广场中国珠宝专柜购买足金戒指,一口价实收1510元。选购过程中商家称重显示1.25g,导购向我宣传货品是一克多黄金,未说明该重量包含吊牌;付款剪掉吊牌后,金饰净重仅0.9g,吊牌标注也是0.9g,刻意误导我对黄金净重的认知,侵害知情权。没有主动跟我说1.25g包含吊牌,黄金本体只有0.9g;吊牌虽然印有0.9g,但是导购没有主动告知我这个关键净重。等到付款剪掉吊牌之后,复称才告知裸金只有0.9g。 商家出具的单据仅为自制质保单,不是税务发票,单据没有标注黄金克重,并且加盖“已售货品概不退款(除质量问题)”的格式免责章,属于霸王条款。 诉求:1.全额退货退款1510元;2.开具正规发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已完结
中国珠宝免密支付误操作不退款
不小心点到免密支付不给退款月付付款没有三个小时就不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珠宝万家丽店虚假标重拒退
我于2026年10月24日晚上七点半左右在万家丽广场二楼中国珠宝门店买了一个编绳的生肖黄金手链,店员不告诉真实克重,谎报克重说有两克多实际只有1.25克,钢印不清晰,还有点瑕疵,门店不给退货退款。 投诉理由如下: 1.侵犯知情权:购买时询问克重,店员告知两克多/含糊回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8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 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未标明克重,标签克重被隐藏或自行拿走,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3. 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4. 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未主动开具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全额退款(或:换成按克重计价的黄金,不收取额外费用)。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中国珠宝黄金置换未告知克重涉嫌侵权
本人于【2026-10-18】,在【厦门市湖 里区金湖路516号乐群广场(五缘湾天虹购物中心负一楼)中国珠宝门店】办理黄金置换服务。用总重1.9g的戒指+小金珠,置换6件小金珠。置换交付时,商家未提供带克重的贵金属吊牌,质保单重量栏空白,未当场告知货品总克重,也未现场称重。【2026-10-20】本人到店要求复称核实克重,得知置换所得6件小金珠总重仅0.62 g。本人向商家协商,提出克重换克重置换、差价按金价多退少补的方案,商家拒绝该协商方案。证据清单:质保单照片、称重记录照片、付款记录。该商家已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八条,第十条,第二十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特此向*台发起投诉,恳请部门尽快介入核查,督促商家解决纠纷。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商家隐瞒K金改圈掉色风险致戒指变色
2026年10月5日本人携带7.40克铂金对戒到晋江市深沪镇同心路26号门店(招牌中国珠宝)以旧换新置换K金钻戒,额外补付现金3000元。因新购买的戒指尺码偏小,商家告知可以改圈加工,但事前并未告知K金改圈打磨后镀层磨损、戒圈位置会发黄掉色的风险。改圈完成后戒指出现变色问题,商家仅提出电镀翻新维修。本人认为商家隐瞒加工风险,误导消费,不接受反复电镀维修,诉求退回我的7.4克铂金和补的3000元现金。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售后服务欠缺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