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数科捆绑收取高额担保费
本人在我来数科申请该笔借款,除贷款利息232.35元外,额外收取担保费合计384.33元。按照监管规定,担保费属于为获取资金支付的融资成本,应合并计入综合年化核算,合并计算后综合IRR年化接*36%,融资成本过高。 该担保费为借款时捆绑收取,我已向*台客服协商,申请退还不合理担保费用,*台未给出合理处理方案。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
我来数科违规债权转让及催收骚扰
我来数科发送债权转让短信,后续该新债权人深圳聚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如果违规催收、联系第三方、言语威胁我会进行投诉。要求:债权转让请提供完整合法的债权转让协议,禁止骚扰我的家人朋友,只与我本人沟通,不得暴力、胁迫式催收。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暴力催收
处理中
我来数科非法异地放贷及伪造合同
非法异地放贷和担保,电子签名合同未通过ca认证
投诉问题
诈骗、伪造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我来数科强制收取会员费变相砍头息
本人于2025年11月26日在我来数科*台台申请借款20000元,*台台以「优先放款、加速审核」为诱导条件,要求本人购买1175元会员权益包才可发放贷款,不交会员费则无法放款。本人被迫支付该费用后,才成功获取借款,该笔费用由深圳市齐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 该会员权益仅包含影视会员、外卖出行等生活优惠,本人自始至终未享受任何会员权益,权益过期后*台台以此为由拒绝退款。但该费用本质并非自愿消费,而是*台台为规避利率监管设置的变相砍头息,属于强制捆绑销售行为。 借款合同约定分12期还款,每期固定还款1891.19元。经核算,将强制收取的1175元会员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后,该笔借款真实年化利率远超法定24%的利率红线,属于违规高利贷。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捆绑销售等方式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强制搭售行为无效,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公*交易权。
2.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严禁以服务费、会员费、权益费等名义变相收取砍头息、突破利率上限。
3.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定:贷款利息、服务费、会员费、担保费等全部费用,应统一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年化利率不得超过24%,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贷款人有权拒绝支付。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变相砍头息应从本金中剔除。现要求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会员权益费1175元!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
我来数科非法异地放贷及伪造电子合同
非法异地放贷和担保,电子签名合同未通过ca,要求退还多收息费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伪造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我来数科客服失联致协商还款受阻
本人多次在工作日拨打客服10****18、APP/公众号联系人工客服,持续无法接通、无人工响应,机器人循环,无法对接协商还款。
本人有真实协商还款意愿,现正式提出诉求:
1. 安排*台官方协商专员,使用官方号码联系我;
2. 提供可协商的还款方案(延期/分期);
3. 停止第三方催收骚扰,
4. 请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到本邮箱,逾期未回复,我将向12378、12315同步投诉放款资方以及我来数科。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暴力催收
处理中
卫盈联无故扣款1227.63元要求退费
深圳卫盈于2021年5月8日,6月8日,7月8日无缘无故扣除我3笔409.21元,合计总共1227.63元,现要求说明扣费原因,退还不合理费用1227.63元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
我来贷贷款年化利率超60%涉嫌高利贷
2021年3月3日我于我来贷申请了一笔24000元的贷款,分九期,每期3386元,经核算,年化利润已经达到百分之60,远超法定利率,现要求我来数科出示合同,结清证明,以及退息4000元。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高利贷
已完结
我来数科非法异地放贷及伪造合同
非法异地放贷和担保,电子签名合同未通过ca认证
投诉问题
诈骗、伪造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我来数科拆分收费搭售担保费超标
本人在我来数科借款,*台拆分利息与关联担保公司担保费一并收取,合并计算综合息费超标。此前已经发起投诉调解,*台单方面答复不能退费,相互推诿。多次索要完整借款合同、担保协议、全部收费明细,*台不予配合。恳请监管核查其收费合规性。诉求:1. 核查*台拆分收费、搭售担保费的合规性2. 提供本人全部借款合同、担保协议、收费账单3. 依法核算,退还超额收取的担保费、服务费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服务不到位/态度差、高利贷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