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星愿车机前置摄像头频繁故障
2026年10月10号下午,在吉利银河芜湖顺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吉利星愿480探索版。在我提完车出4S店半个小时之内,我的车机屏幕不断的提示前置摄像头功能故障,请联系经销商!半个小时之内提示了有六七次。我当时立刻联系了我的销售,发了车辆提示的截图和视频。销售让我第二天到芜湖顺合4S店去进行检修。当天检修完,4S店的检修人员告诉我,大概率是小电池亏损导致的车机系统不稳定的问题,后续不会出现该问题了。当时我在顺合4S店就该问题的售后解决方案和服务人员进行了沟通,该店的服务人员告知我,需要去顺捷找销售人员沟通。两方互相退诿扯皮,至今没有给我解决方案!结果今天10月14号早上,我在开车上班的过程中,车机屏幕又开始出现该问题,提示我前置摄像头功能故障,请联系经销商。我立刻联系了销售和服务人员,我对顺捷4S销售店的销售经理殷志伟服务态度极其不满意,至今没有通过我老公的微信帮助我们去解决问题!我现在对吉利这个品牌产生了信任危机,我现在的诉求是全额退款或者换车。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
已完结
吉利银河驻马店销售承诺不兑现、服务态度恶劣
我要投诉吉利银河驻马店通盛祥体验中心的销售员周*雨服务态度不好,承诺的东西不做,提车当天卡东西除了一辆车一把钥匙,关于车的任何东西都不给,说什么时候上牌什么时候给,这是第一次要承诺的东西不给,上牌当天也不提给的事,问他要还说先去上牌,上了牌再给,上牌后发消息问膜的事不回复,我只能去店里找她,推脱说合作的有贴膜店去哪里贴,我去贴膜店,先给一个用过的空盒,一个有折痕打开的膜,我要求给我新的,贴膜店说没有他们家膜让找销售,销售说厂里直接发给贴膜店来回踢皮球,去他们店门口说,周*雨承诺第二天发货龙膜和一张保养卡能送来,一直到现在都没看到东西,因为承诺的东西一直不兑现,并且处理态度不好,还经常对客户翻白眼,总体购车体验对我来说非常不好,影响了我对吉利品牌的看法,因为一个销售人员的态度问题否认了一个品牌,销售人员应该是代表着企业形象积极服务的!
投诉问题
配件问题、服务费用、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吉利广州吉泰店隐瞒展车+库存车信息
投诉人信息
姓名:陈源泉
联系电话:134****0703
住址: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云雅大街45号704
被投诉人(商家)信息 吉利汽车广州吉泰龙溪大道店
企业名称:(4S店完整名称)吉利汽车广州吉泰龙溪大道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龙溪大道大沙埠488号之二
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6年10月5日,在被投诉人门店选购吉利星越L霄汉版,购买意向为*期出厂全新商品车。
“该车辆国庆期间放置在展厅门口作为特价展车对外陈列,多名顾客可开门、触摸、进入车内体验,并非存放仓库未动用的全新商品车。商家在销售洽谈、验车、签合同全程,没有主动告知该车是展车+7个月库存车,刻意隐瞒该关键信息,侵害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后面找门店沟通,门店拒绝沟通,还态度强硬的说我当时已经签字了,你要么提车要么就放在这里,完全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还叫嚣你可以去报警,你报警我也报警,后面我按他要求报了警,警察叫他不要叫人老是报警,浪费警力。
恳请相关部门领导介入调查,万分感谢!
我的诉求:
1. 优先诉求:更换一台*期生产、非库存的全新吉利星越L霄汉版车辆,由商家承担更换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负责处理原有车辆的银行按揭结清及重新办理贷款手续,不增加本人任何费用;
2. 备选诉求:如无法更换新车,要求商家给予足额差价补偿,同时赠送车辆延长质保、多次免费基础保养,签署加盖公章的书面补充协议;
3. 备选法律诉求:若商家拒绝上述方案,本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商家构成消费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备注
本次投诉仅为行政调解申请,本人保留后续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全部权利。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督促商家妥善处理本次消费纠纷
投诉人:陈源泉
日期:2026年10月11日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吉利汽车4S店欺诈销售延保服务
年初1.26在南昌世维汽车销售4s店买了一辆星越l.
销售推销延保服务时谎称厂家赠送的2年的质保可延长到6年,交5480元后额外延长4年质保。*期得知厂家赠送的质保时间为4年半,实际额外延长的时间仅为一年半。销售员签约时有录音。如果当时知道五千多元仅仅延长一年半,就不会买延保!而且销售说签约后就不可退费,后来400客服说有7-15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以退费。这是对客户的第二次欺*。欺诈行为侵犯了我的知情权。而且就连延保的服务内容,告诉我买延保后做的保养项目更多检测的更仔细,从厂家送的常规保养升级到大保养。但实际保养依然是最基础的保养项目,这是第三次欺*。4S店以欺诈客户的方式乱收费,要求退费。多次拨打官方400电话,却一直拖延推诿不肯处理!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
处理中
吉利汽车4S店隐瞒库存车信息拒退定金
我于2026年10月5日在4S店订购了一辆车,交了10000元定金。签订合同前,销售人员没有告知我车辆的真实生产日期,2026年10月7日打电话问了才发现车辆是25年11月生产的(出厂已超过6个月),属于库存车。销售方隐瞒了这一重要信息,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我现在要求退还定金,但4S店拒绝。请求贵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组织调解,责令4S店退还定金。”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吉利汽车后挡风玻璃自爆拒保
2026年10月2日汽车后挡风玻璃发生自爆,汽车还在质保期内,到店后厂家拒保
投诉问题
配件问题
已完结
吉利博越L延保合同未履约即拒退费
本人于2023‑09‑28,在深圳市凯捷通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吉利23款博越L付费整车尊享延长保修服务,车架号:L6T7822Z4PU056851,延保订单金额4215元。 该延保订单产品说明写明:自厂家保修开始之日起延长至5年13万公里。车辆原厂整车质保为4年/10万公里,代表这份付费延保实际仅额外增加1年、3万公里整车保障。目前车辆仍处于原厂整车质保期内,这份付费延保尚未进入实际履约保障阶段,本人从未享受任何延保维修理赔服务。 现本人向门店申请解除这份预付费延保合同,门店引用电子合同9.1条款“延长保修一旦签订,不可取消”直接拒绝退保,不予退款。 本人认为: 1、该延保属于预付费服务,保障期还未启动,没有产生任何履约服务行为。合同中“一旦签订不可取消”属于商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单方面剥夺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签约时未对该条款进行重点提示和单独说明,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格式条款不应当约束尚未履约的预付费情形。 2、合同条款所写“不可取消”,适用场景应当是延保保障正式生效、服务已经开始履行之后,并非交钱签约即永久锁*不退。经销商断章取义拿该条款拒绝解除未生效的预付费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
处理中
吉利4S店郴州市橙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未更换弹出气囊致二次事故
郴州市橙子汽车吉利4S店:
本人车辆【车牌号:湘F·3836Q,车架号:LB37822Z7SB189127】,于__2026__年_5_月_21_日发生碰撞事故,事故中安全气囊弹出,车辆交由贵店维修。查阅本次维修结算清单、维修记录,维修项目内无安全气囊、气囊电脑、预紧安全带更换相关记录。
该车于__2026__年_9_月_24_日高速再次发生追尾事故,事故过程出现刹车失灵,且碰撞发生后安全气囊未弹出。
现正式通知贵店:
1. 气囊弹出属于一次性装置,按照维修规范,碰撞弹出后必须更换气囊总成、气囊控制模块等相关部件;贵店承接事故维修却未开展该项维修,涉嫌维修质量不合规。
2. 目前车辆保持事故原始状态,未进行任何拆解维修,我方将委托具备资质的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次刹车失灵、安全气囊未弹出故障原因进行鉴定,核查故障是否与贵店上次维修存在因果关系。
3. 请贵店对接专人处理此事,提供上次维修全套检测记录、维修施工档案。后续我方将依据司法鉴定结果,依法主张全部损失。
联系人:___周雨璇_____
联系电话:___191****1134_____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质量问题
已完结
和县吉利汽车隐瞒厂家优惠诱*交定金
消费纠纷过程:2026年9月13日在和县吉利汽车交付购买领克10汽车定金3000元,当时销售给我列了一个表格把所有的优惠*都写的清清楚楚,销售跟我说这是最低最低最低的价格了,让我赶紧交定金,不然没现车了,没国补了,没优惠了,诱*我交定金,我出于对她的信任就交了,但是第二天我老公的朋友给我介绍了其他家领克4s店,说同样的汽车,同样的车型,同样的厂家还有9千元的优惠,就是说在和县吉利汽车销售给我的价格15.6万的基础上再优惠9千元,而且这9千元是领克汽车厂家给的优惠*,但是和县吉利汽车店销售却没给我说明,也不给我这个优惠,老百姓的钱都是辛苦挣得,我肯定不能继续在他这里买车的,他这就是纯粹的欺*消费者,诱*我交定金,在没有正式购车合同的前提下拒不退我定金,需提供:收款方全称:吉利汽车、企业有效联系方式153****4850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吉利星愿车门锁止失效存安全隐患
2026年9月15日于新疆星禾未来汽车有限公司购买吉利星愿410km探索版车型,当天开回新疆阜康市,于第二天上午十点左右发现汽车车锁在内部进行锁车按钮之后,仍然能从汽车内部把主架和副架的车门打开。这一设计我觉得存在安全隐患。且这辆车的设计与市面上大多汽车设计不一样,并且当场给销售反应这一情况,销售表示不懂,直接就说是售后的问题。当时购买汽车时销售人员并没有第一时间跟我说明,且在销售之后在第一时间不了解汽车的情况对业务理解不到位,没有说明具体情况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