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宝拖延拒赔验货宝设备运输损失
网友保保_52942790
投诉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闲鱼验货宝)拖延理赔、拒赔设备损失差额 投诉主体: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时间:2026年08月11日 本人在闲鱼*台使用官方验货宝服务进行设备交易,2026年6月5日由贵司出具验货报告。后续买家因个人主观原因嫌弃瑕疵、拒绝收货,设备由*台统一安排物流原路退回。 设备退回前,我主动咨询贵司客服能否购买运费险保障运输安全,客服明确告知无法购买运费险,同时明确承诺:运输途中若出现任何损坏,可联系官方客服正常理赔。本人基于贵司官方服务承诺,完全信任*台托管运输的安全性,未自行额外投保。 设备退回签收后,我第一时间发现机身转轴位置出现严重物理损坏。我已前往三星官方售后进行整机质检,并取得三星官方售后质检单据,可完全证实:设备损坏为全新运输损伤,非旧伤、非人为遗留问题,损伤真实有效。 事故发生后,我同步向顺丰、回收宝双方报备理赔。 顺丰快递按照无保价运输最高封顶标准,已足额赔付 1000元。 本次设备损坏总损失,扣除顺丰赔付的1000元后,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仍需承担赔付差额:3593.5元。 但贵司自6月事发至今,恶意拖延处理长达三个月,始终压价推诿,仅同意赔付100元,完全违背当初的售后承诺,拒不补足设备损失差额。 法律依据 1.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商家单方面设置的“无运费险不予足额赔付”属于不公*格式霸王条款,法律认定无效,不能免除*台托管、承运、售后保障责任。 2. 设备全程处于回收宝验货宝托管、管控、代寄流程内,依据《民法典》服务合同规定,*台对用户托管贵重物品负有全程安全保障与损失赔付义务。 3. 顺丰1000元为快递公司赔付上限,不能替代、不能抵扣回收宝的*台违约责任。贵司事前明确承诺可售后理赔,现已构成有效服务约定,违约必须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4. 本人持有三星官方售后质检单作为权威第三方实锤证据,损伤事实、损伤部位、损伤成因完全真实合法。 维权诉求 1. 要求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撤销100元不合理赔付方案; 2. 依法足额赔付设备损坏差额3593.5元; 3. 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处理并打款结案; 4. 若继续拖延推诿拒不履约,本人将通过12315、市场监管局实名投诉,并提起民事诉讼追责,所有维权成本及损失由该公司全权承担。 投诉人:龙文珍 联系方式:190****2461 日期:2026年0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