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航空隐瞒无免费行李额强制收托运费
网友保保_iKgf4EvH
一、事实经过 2026年8月15日,投诉人携未成年子女乘坐被投诉方JD5768航班(长沙—三亚),通过携程*台购买机票,订单总价6,383元。值机时,值机工作人员告知该航班无任何免费托运行李额度,我方被迫现场缴纳720元行李托运费(36kg×20元/kg)方可登机。 投诉人向携程维权后,携程回复称此为航司"差异化售票"*,*台无权限赔偿。我认为航司作为承运人,是差异化*的制定者和受益者,更负有不可推卸的告知义务。 携程的回复恰恰证明:该霸王条款源于被投诉方单方规定。航司违背常识与诚信原则,主观恶意明显,我方携带未成年子女在暑假期间出行,行李是刚性需求,这是社会普遍常识。航司作为专业承运人,对此明知却故意将关键限制信息隐藏在页面角落,其目的就是通过信息不对称,诱使消费者在机场被迫接受高价行李托运服务。 这种"低价引流、现场收割"的模式,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航司及携程以"自己没看清"推卸责任,是典型的霸王逻辑——如果经营者可以将所有隐藏条款都归咎于消费者"没看清",那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提示义务的规定将形同虚设。 二、投诉诉求 基于上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我方提出如下诉求: 1. 全额退还违法收取的行李托运费720元; 2. 书面致歉,并承诺整改购票流程,对"无免费行李额"等限制性条款以弹窗或强制确认方式显著提示; 三、维权声明 若被投诉方继续以"差异化*""消费者自己没看清"等理由推诿,我方将: 1.向中国民用航空局(12326*台)提起行政投诉; 2.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其价格违法及格式条款侵权; 3.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中消协提交集体诉讼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