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GT7免单活动未履约且拒提供登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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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天猫华为官方旗舰店 / 北京神州数码科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订单:51***************37(1290元) 事实: 本案系HUAWEI WATCH GT7“免单挑战”有奖销售履约争议,非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争议,分类请归“活动纠纷/不履行促销承诺”。 8月9日购GT7,8月14日收货后咨询免单规则(前200名按客服登记审核通过时间序,截止9月14日,不合规顺延),客服称可尝试登记。当日下午问材料是否满足条件,客服改口“已截止”“名额已上限”,换人同答。本人仍当日完成全部前置动作。 当晚淘宝投诉,要求恢复资格、等价退赔、公布名单。卖家称“人数已达上限”,未提供任何实质方案。本人不同意,要求*台依法处理。*台8月15日判决完结,称对违规卖家处罚记录并致歉,但未支持本人诉求。 因*台已完结、协商超48小时无实质处理,本人将诉求调整为赔偿损失,并向余杭消保申请调解。8月25日调解中,本人主张赔偿损失,并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19条要求商家提供登记台账。调解员以“解释权在商家,无法强制”答复,商家拒绝赔偿、拒绝提供台账,仅愿给规则内原有“晒单送随行杯”,调解终止。同期京东抖音同款至8月19日仍在登记,淘宝端200名8月14日下午关。旺旺追问中商家仅复读“已达上限”。 诉求: 1. 商家依《暂行规定》第19条提供8月14日全天登记时间戳、审核记录、前200名名单及顺延记录; 2. 如台账显示8月14日全天登记及审核通过情况,按规则“审核不合规顺延”机制,复核本人若于当日下午被正常接收登记应处的动态排序位置(含顺延补位可能性);如本人处于补位范围内则按规则免单,如不在则告知本人实际排序位置; 3. 如商家不能证明“满200”或不能证明本人未被接收即关通道,就本人丧失的顺延机会协商补偿(参照实付50%~70%); 4. 商家就其“人数已达上限”的答复,书面说明与规则“前200名按客服成功登记并审核通过时间顺序”之间的对应依据,包括但不限于:8月14日当日第200名成功登记的准确时间、该登记是否已审核通过、通道关闭的具体触发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