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美美容无证开展祛斑被诉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TIoGqE0o
已完结
本人邓莲花,于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63号南嘉公馆10栋的嘉鱼县纳美美容服务中心(纳美科技美肤),从2025年10月15日至今 消费祛斑项目共计31906元。商家承诺祛斑可淡化去除色斑,本人持续接受服务*一年,脸部色斑无任何改善。该店铺仅具备生活美容资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规开展祛斑类医疗美容项目,属于无证非法行医,且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行为,多次协商商家拒绝退款,仅邀约继续做项目。现请求卫健部门查处该门店非法行医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督促商家退还全部消费款项,本人可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前后对比照片等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