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FZ3电动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AB货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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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7月3日在抖音*台团购购买了一台九号 FZ3 110 电动自行车(提车授权店:九号电动车白山东路店)。现就九号公司(品牌厂家)生产销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缺陷产品、涉嫌“AB货”消费欺诈,以及纵容授权门店拒不履行法定三包义务等恶劣行为,进行实名举报投诉。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 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与致命行驶安全隐患(强烈要求查处) 本人购买的该辆电动车在实际骑行中暴露出致命的动力及电池缺陷: 行驶安全隐患(最严重): 电机存在严重共振,车速达到23km/h时车身及坐垫会剧烈震动发麻,根本无法正常骑行;油门响应存在数秒延迟,且加速至25km/h维持10秒后,车辆会异常报警(滴滴响)并突然泄力降速至20km/h以下。在实际道路通勤中,这种无预警的突然骤降速导致本人多次险些被后车追尾,存在极其严重的生命安全隐患! 电池严重漏电: 车辆待机20小时异常掉电高达6%(已向九号官方客服核实,官方正常待机功耗标准仅为 2%-3%/24h),电池BMS系统或电芯存在明显的质量缺陷。 二、 九号公司涉嫌“同名不同质”的“AB货”消费欺诈,侵犯知情权 九号公司在未做任何明示的情况下,将底层硬件完全不同的两款车统称为“FZ3 110”混合销售。本人购买的系面临淘汰的老旧库存批次(*3C合格证型号:TDT167Z),而目前市面的新批次已全面更换新电机和控制器(*3C合格证型号:TDT238Z)。 由于两款车存在巨大硬件代差,导致本人的旧款被官方系统锁*,根本无法升级最新的官方固件。九号公司利用信息差,诱导消费者以原价购买面临淘汰且存在隐患的残次型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三、 厂家监督失职,纵容授权门店恶意拒绝履行“三包”法定义务 在发现上述严重问题后,提车门店老板联系了九号官方的裕众售后人员阿成(电话:181****6286)。阿成在电话中明确向我承认确实存在两款车型,且TDT238Z为新款。随后,官方售后阿成已在电话中明确向门店老板表示同意为我换车。 然而,门店老板却以“车辆三码合一解绑后影响我二次销售”为由,为了其一己私利,公然违背官方售后鉴定结果,恶意拒绝履行*法定的15天内退换货“三包”义务(交涉全过程门店监控均有录音录像可作证)。九号公司作为品牌方,对其授权门店约束彻底失效,纵容经销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