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华硕保修期内换机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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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7月27日) 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中路606号扬州万象汇L0341N铺 购买华硕ROG魔霸9 Plus笔记本电脑一台型号:G814FP,购机金额约14999元。该电脑仍在主要部件(主板、屏幕等)24个月免费保修期内。 一、故障与送修经过 2026年7月17日,因随机性自动重启 非人为硬件问题,本人将电脑送至合肥市华硕授权服务中心维修。经服务中心检测,确认故障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非人为损坏。 二、被要求付费换新 服务中心以“同型号备品缺货”为由,提出为本人更换一台配置更高的机型(300Hz屏幕),但要求本人支付4500元差价。本人查询华硕官网发现,原240Hz机型与更换的300Hz机型官方差价仅为1000元,服务中心索要金额是官方差价的4.5倍。 本人已与服务中心及其上级、ROG玩家国度专线(400-616-6655)多次沟通,对方均坚持收费,拒绝履行免费保修义务。 三、法律与*依据 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修理或者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符合换货条件,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若有不低于原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调换。 根据华硕官网《配件产品保修*》第三条第a)款:“产品保修期内,经华硕授权服务中心检测在保修范围内的硬件故障,华硕提供免费保修服务。若无法修复将更换同型号或者不低于送修产品性能的备品。” 白纸黑字写的是“免费”和“不低于”,没有任何“加钱”的规定。 四、核心诉求 华硕因自身缺货无法提供同型号备品,却以此为由向消费者索要高额差价才肯换新,严重违反了*三包规定和华硕官方保修*。本人要求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1. 依据*三包规定,免费更换一台不低于原配置的笔记本电脑; 2. 拒绝支付任何形式的差价或升级费用。 以上情况属实,本人持有购机发票、序列号照片、维修单、沟通记录及官网差价截图等证据,可随时提供。督促华硕履行法定保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