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开心麻辣烫售变质食品致病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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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在县城线下购买麻辣烫小吃服务,后续出现经济纠纷; 本人在宁陵县城关镇第一城8号宁陵县开心麻辣烫店(招牌:清真开心麻辣烫·梁三卷馍,经营者王向楠)就餐。食用店内麻辣烫后,当晚腹痛、恶心、低烧,就医确诊急性胃肠炎。 事后与店主微信沟通,店家自行承认食材存放不当、食材变质,聊天记录可以佐证。商家仅退还餐费,拒绝承担医疗费,也不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 恳请领导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上门检查该店铺后厨食材储存及卫生状况,对售卖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责令商家赔付全部医药费以及法定赔偿金。 需提供:开心麻辣烫王向楠、132****7575、*angnan8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