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百盛文星店售变质榴莲致孩子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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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事实描述 于2026-8-18号晚上19:53分在该商家购买榴莲于18号晚上凌晨1点左右食用 8-19号早上7点左右家中孩子食用开始腹泻到晚上8点左右已经连续10多次 已脱水发现 马上送到医院检查 中途一直出现腹痛 查血 验大便 轮状病毒报告检出病毒感染,产生医疗费用。医生亲口告知至少要拉三四天 腹痛一直持续 我已携带凭证和商家协商退款、赔偿医疗费,但商家拒绝处理。8-19医院回来吃了药孩子一直腹痛吃不下东西 拉水 凌晨三点左右才睡着 8-20号正常吃药 少量进食稀饭 一直腹痛 还在拉水 诉求:1、对变质榴莲全额退款;(108元) 2、赔偿本次孩子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181) 3该榴莲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果肉存在黑斑、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 商家属于【明知该榴莲变质,仍然对外售卖榴莲变质肉眼可见,商家上架售卖=未尽查验义务 请求判令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不足1000元,主张1000元) 调解:全额退款、赔付医疗费、支付价款十倍惩罚赔偿金; 4 举报:核查商家销售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