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拍拍二手验机报告虚假标注
网友保保_BCL1HT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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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9月5日在京东*台“拍拍二手自营旗舰店”(销售主体: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iQOO Neo5 SE二手手机一台,订单号:35************15,实付637元。购买时商品页面附带“京东官方验机报告”,明确标注“未拆机、未更换电池”。本人收货后发现摄像头积灰,经vivo官方售后拆机检测,确认电池已被更换、摄像头存在积灰,与验机报告严重不符。 “拍拍二手”为京东自营业务,验机报告代表京东官方检测标准。被投诉人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京东*台运营主体,对*台内销售商品及出具的“官方验机报告”负有审核与监管义务。但其未对验机报告真实性进行有效核验,导致本人基于虚假报告作出购买决定,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 本人诉求: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对被投诉人未尽*台审核义务的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要求京东*台督促商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三(退还637元,赔偿1911元,合计2548元)。 证据材料:①京东订单截图 *验机报告截图 *vivo官方售后检测单 ④手机摄像头积灰照片 *官方售后拆机全程录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