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诱导分期,涉嫌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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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校大学生 诱导我分期付款购买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案涉贷款对应的利息、服务费约定应属无效;*台基于无效约定收取的息费无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九百八十五条,应当全额予以退还。1.身份条件:借款发生时,我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学信网可查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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