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台霸王条款拒退未观演票款
网友保保_g3ZHlhkF
处理中
母亲于2026年7月6日在猫眼*台购买《长安在哪里》演出票,打算带家中小孩去看。订单号:27*******11,实付180元。家里老年人购买,未留意APP订单信息,错过演出,票券未核销。没有享受观演服务。*台以“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完全拒绝处理。该不退换是*台单方格式条款,下单没有弹框提醒,没有加粗显著提示。仅为小字,老人看不清楚。购买时间和演出时间间隔*2个月,*台无任何短息提醒。老人也记不住。依据《民法典》496、497条,该条款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益,现请求监管部门调解。申请部分退款或等价演出优惠券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