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便利店餐具发霉致食品安全问题
网友保保_bgXOB0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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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6日22:03,本人通过淘宝闪购*台在“711便利店(济南山大科技园店)”下单购买餐品(订单内含原味热狗棒、缤纷组合寿司、肉末茄子盖饭便当等),实付金额18.8元。收到餐品后,发现其中配套的一次性筷子已明显发霉变质,表面有黑色霉斑,无法正常使用,存在严重食品安全卫生问题。 发现问题后,本人先通过*台在线聊天功能与店员进行文字沟通协商,随后又致电商家电话沟通。电话中商家明确拒绝赔偿,语气不屑一顾,并直接推诿称“你去找其他*台处理”,拒绝承担应有责任。上述文字聊天记录及电话通话录音均已留存,可供查证。 该商家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但此事件暴露出商家在餐具存储和卫生管理上的严重疏漏,且事后态度消极、拒绝处理。本人诉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商家退还订单全款并给予1000元法定赔偿,同时要求商家对餐具卫生问题作出整改说明。订单截图、筷子霉变照片、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均可提供,商家联系方式可通过淘宝闪购*台订单页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