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永清支行违规发放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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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6年10月购买河北省永清县世嘉正园五期23-3-601房产一套。2016年11月8日,永清农行向举报人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人民币143万元,借款凭证编号:13***********76,合同编号:130201********366,借款用途为购买永清县世嘉正园五期23-3-601,贷款种类为一手房农民安家贷。10年来我一直履行正常还款。 后来竟得知:1、被举报人在未办妥抵押(预告)登记、购房合同未网签备案、房屋未封顶、购房款未进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情况下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请求监管机关依法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2、请求对永清农行2016年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行为立案调查。 举报请求: 1、对被举报人开展调查,确认其相关业务行为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以及银行业审慎经营相关监管规则; 2、依法对被举报人作出相应监管处理; 3、将本次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告知; 4、请求督促被举报人就案涉违规贷款给举报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举报人开展民事协商和解,就损失补偿、还款方案调整开展沟通。 请贵*台请随时联系我,随时提供大量违规证据、合同、等等资料。随时提供该支行重大违规的新闻信息,请为老百姓作主,叩谢!联系电话136****4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