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信宽带营销中违规搭售橙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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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投诉翼支付在青岛电信宽带营销场景中违规搭售分期、未履行适当性告知义务,具体如下: 一、场景违规搭售。 2026年【7 】月【27 】日,本人在办理中国电信宽带时,被业务员以"送光猫路由、149套餐月返约40元"为由引导手机签字,全程未告知实为橙分期(订单显示"分期合约-6折36个月-京东合约(129)"),每期约52元、总额1871.98元、期限2026-08至2029-07,未提示征信影响与违约金。 二、签约环节未独立双录。 所谓"告知"仅有本人点头签字视频,未录制业务员逐条口述贷款性质、36期、征信、违约金;未显著提示、未弹窗确认。 三、标的虚假、涉嫌套取分期资金。 订单显示商品为iPhone 17(256G)、"现场取货"、供货商"城阳区金多鑫商行",但本人仅办宽带、未选购亦未收取手机;业务员事后微信语音自认"手持手机盒拍照系套串码做活动"。终端未交付而生成分期放款,贷款用途与真实场景不符。 诉求: 核查该笔分期/授信放款真实性及告知双录缺失情况,争议解除该笔合约; 撤销相关征信查询记录及授权,出具结清/解除说明; 解除翼支付账户代扣绑定,归还已扣款项中对应分期部分; 责令被投诉方书面回复,并将核查情况反馈投诉人。 本人保留依《民法典》第148条(欺诈可撤销)、第496条(格式条款未提示)进一步主张的权利。请人民银行属地分支行受理并转办被投诉机构,10日内书面答复;逾期本人将向*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渠道重复反映。 附件: ①订单详情页 *《服务协议》放款方页 *业务员微信语音转文字+录屏 ④首月账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