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庙黄金隐瞒克重及一口价规则
网友保保_YgL4VC2N
我于2025年2月9日在老庙湖北宜昌市伍家岗区国贸新天地DLO8210店用5.22克旧金换购一条金项链,购买时导购并未告知克重并隐瞒是一口价商品,只让我签字购买且未开具发票和我说小程序有订单以后不喜欢了随时来换款,并不存在质量保证单上的售后已讲解。出现了换款只能按现有的2.71克,和当时承诺的价格换款不符且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导购和质保单上均未说明换购规则,存在老庙黄金单方面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标明的商品与价格有关的重要信息均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知道黄金的具体克重,而故意遮挡黄金克数,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还要被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同时,我在他家购买多次黄金饰品,从未主动开具发票,只有质保单,我质疑店内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未主动开具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