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租车将经营用车转嫁员工并强收费用

网友保保_p89EqT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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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小保租车租赁电动车,该车辆属于网点工作使用车辆,并非我个人私人租赁。车辆仅使用一天半,已完好无损归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将经营用车成本转嫁给员工,现强行要求我补交500元费用,属于不合理霸王条款,我不予认可。 我并未继续使用车辆,也没有续签租赁合约,多次和对方协商解除订单、关闭合约,对方拒不处理,持续产生额外费用。 诉求:要求解除该租赁合约,关闭订单,撤销不合理收费,解除实名认证,停止对本人的骚扰。(本人租车只用了一天半 现在要让我交三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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