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榴莲乱收费多收106元
网友保保_z84iFjV8
审核中
2026年9月7日20:29分付款,我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西七一河路桥头流动摊贩购买榴莲,标价13元一斤,大约18斤,合理价款应为234元,摊主实际收取我340元,多收106元。我付款后离开,反应过来返回现场,摊主已经离开。 手上有微信支付款凭证作为证据,周边有公共监控。 请求:帮忙调取监控找到该摊主,责令退还多收的106元,对摊贩计量收费问题进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