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诱导消费且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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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1.销售人员:马瑞林 2.收款商户:贾雯静(商户名:学*资料版权终端,收单机构:福建星驿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2026‑09‑01 16:11:17,销售人员马瑞林和两个同伙线下地推,通过诱导用孩子学*的方式向我推销A7学**板,介绍该机器相关产品权益。 我通过微信支付2699元,交易单号:42************************88,收款登记人为贾雯静。 交易完成之后,我意识到本次消费存在诱导问题,当场找到销售人员马瑞林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做全额退款处理,并且现场签署退款申请表。马瑞林当时口头承诺1‑2个工作日退款到账。 后续我多次电话联系马瑞林跟进退款事宜,对方擅自变更退款时间,改口答复退款周期为1‑7个工作日,一直以已经上报公司为由不断拖延,直至现在我依旧没有收到退款款项。 马瑞林朋友圈可以证实,其长期从事该款*板的销售工作。马瑞林是实际向我销售产品的人员,贾雯静是这笔交易的收款商户,二者应当共同承担退款责任。 证据材料包含:微信账单、退款签字单据、马瑞林身份资料、朋友圈推销截图、*板设备照片、通话录音文字整理,全部原始文件均在本人手机留存。 诉求: 1、请求*台介入调解,要求马瑞林、贾雯静全额退还购机款项2699元。 2、请对该销售中的诱导行为予以核查。 如果本次调解无法解决纠纷,我会继续向12345、12363进行监管投诉,同时向法院提交网上立案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