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售卖带病星期狗且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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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售卖带病星期狗、货不对版、虚假宣传、拒不售后侵害消费者权益 本人于2026.8.26日.在官渡区云耳宠物食品经营部该商家处购买宠物狗狗,通过微信*台购买支付金额1000元整 支付运费52元整 商家售卖过程中存在两项严重违规行为: 1. 货不对版、虚假宣传:商家事前发送的宣传视频、照片展示的宠物品相、样貌、特征,与本人实际收到的宠物完全不符,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2. 售卖带病星期狗,隐瞒宠物病情:宠物到家仅数日就出现发病症状,本人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商家直接承认狗救不回来了 要求本人再支付400左右重新发一只,根据常识及医院诊断,该类病毒存在潜伏期,足以证明宠物在商家出售前就已经带病,商家刻意隐瞒宠物健康问题,故意售卖病宠。 此外商家单方面声称“活体售出概不退换”,属于法律无效的霸王格式条款,恶意免除自身法定责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人多次与商家友好协商退款、运费,商家态度敷衍、拒绝合理售后,拒不承担责任,维权无果。 1. 要求商家全额退还购宠全款; 2. 要求商家全额承担宠物检测、治疗、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 3.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商家虚假宣传、售卖带病活体宠物、使用霸王条款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