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出行司机迟到50分钟且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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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哈啰出行网约车履约失职、客服处理敷衍,同时反映跨区域消费维权存在部门推诿问题。 2026年9月7日,我在哈啰出行预约网约车,行程为西安站至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南区公寓畅园,*台预约出发时间7:30。当日7点多司机来电协商上车点,我要求选择标识清晰的地点,保障按时出发。7点26分我到达约定上车位置,连续拨打七八通电话联系司机均无人接听。我立刻联系哈啰客服反馈紧急情况,*台表示无法外呼司机,仅让我原地等待,没有采取任何有效处置。 后续接通司机电话,司机多次谎报到达时间,先说还有10分钟,等待13分钟仍未到;再次沟通称还有5分钟,又说已经临*只需2分钟,直至8点20分司机才出现,相比预约时间迟到50分钟。我需要8点50分抵达目的地,行车途中司机先后走错高速收费站入口、下错高速路口,再度延误25分钟,最终9点35分才送达,造成我重要行程迟到45分钟。 司机拒不承认自身问题,称其端看到的预约时间是7点45分,但我的订单页面显示预约时段为7:25‑7:30。沟通时司机口头承诺,若8点50分前无法送达,自愿免收本次车费,但事后并未兑现承诺。 行程结束后我当即向*台投诉,要求全额退还车费。9月8日10时*台来电,拒绝退费,仅提供10元*台优惠券,该券必须再次在哈啰出行下单才可使用。我拒绝这种强制引导二次消费的补偿方案,坚持要求退还车费。 我向哈啰出行注册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交投诉,对方不予受理,要求我向事发地西安的监管部门投诉。网络*台消费纠纷,注册地监管部门理应履行监管职责,两地互相推诿,让群众维权困难。若监管渠道流于形式,就无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的诉求:一是责令哈啰出行全额退还本次订单车费;二是对涉事司机迟到、行车操作失误问题依规处置;三是厘清跨区域消费投诉权责,杜绝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真正落实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