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一房多卖恶意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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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2026 年7 月20日,在抖音*台全款预订惠州长滩艺术村民宿,订单号11***************21:入住时间:2026月7月26日,订单金额:688元,订单已确认生效,形成电子服务合同。因台风天气,我与商家微信有聊天记录,文字协商一致,将入住日期改至8月8日,双方已达成新的入住约定。后续商家为赚取更高收益,私自将我已经锁定的房源,在其他*台(美团,携程)等高价出售其他客人,临时通知我无房入住,属于恶意一房多卖、单方面毁约。 我已保存完整证据:抖音确认订单截图、房东承认转卖无房源聊天记录、其他*台同房型高价截图。 事发后联系抖音*台售后,未能给到合理赔付方案。 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提出诉求: 1、商家全额退还全部房费688元; 2、商家存在恶意违约欺诈行为,按照订单金额三倍赔偿,即2064元。 3、抖音*台履行*台监管责任,对该民宿商家进行处罚。 本人所有证据截图一并上传,恳请*台协助调解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