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振兰地产拒退租房预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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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方:北京振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87XJ,实际经营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北里28号楼1层113。 本人向该公司支付1000元租房预留款项,房源为通州区湖光家园9号楼2单元502,双方未签订书面租房合同。中介业务员口头承诺:原租户退租后,如果我方不承租该房屋,该笔款项可以退还,仅按每日房租扣除相应费用。 本人于2026年9月6日12:06完成转账,当晚22点就告知中介因个人原因不再租房。该房屋当时原租户仍在租住周期内,房屋并未交付给我,我没有入住,也没有实际占用房屋,中介也没有产生实际成本损失。 现中介违背口头约定,直接拒绝退款。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要求中介全额退还1000元租房预留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