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朴超市冷冻食品现活虫,严重违反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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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9月5日01:54分)在朴朴超市APP(福州朴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下单购买冷冻食品闽北水吉大扁肉153g一份(订单号:01************89),于 当日11:27在家收货。加热煮后,喝两口汤发现汤内紫菜伴有虫,画面极度恶心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本人已拍照录像取证并已联系朴朴客服,但未得到合理解决。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投诉请求: 1全额退还该商品货款9.9元; 2.依法赔偿1000元(食品安全最低赔付);3.对该批次食品进行抽检,责令商家整改并公示; 4.书面/正式回复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