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肯研肤中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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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本人在无锡市梁溪区爱琴海购物中心二楼薇肯美容院消费。 一开始在爱琴海商场1楼,有推销人员说跟着他上去可以领取体验装,店员介绍有68元的体验活动,项目可以自选,我选了肩颈、腰、洗脸三项,洗脸项目我至今还没有做。9月4日做肩颈和腰的时候,店员一边操作一边跟我聊天。店员夸大我的身体情况,说我有富贵包,湿气很重,腰上有肾纹,肩胛骨不通以后手都抬不起来。我跟店员说我正在看中医,店员说喝中药没有用,说做15次就能做好,做几次没有效果可以包退,不用担心门店跑路,可以签合同。 聊天中店员得知我是低保人员,说给我专属特价活动。店员向我介绍店内护理套餐,原价优惠后1980元,实际收取我2000元,多出20元赠送5次淋巴、5次面部项目。 我问可以分开付款吗,经理说不可以。我两次提出要回家跟奶奶、家里人商量一下,经理不让我跟家里人说实话,让我谎称做按摩一次只要50元。 我拿不出全款,经理主动问我拿手机操作花呗分期,承诺每月利息12.5元,12个月全部利息由店家承担。之后经理换码,没有告诉我新的利息,不管提前或者分期直接帮我全部操作完成。 付款后说送我一瓶乳液擦脸。到时间接小孩,店员按门店核验流程,让我拆掉套盒外包装膜、拆开套盒,拿出产品涂抹后背,店员当时对着套盒全程拍摄视频。之后店员又叫我拆开赠送的乳液,我询问乳液是否也要拆开,店员答复拆开检查泵头是否损坏、能否正常按压。 拆开的整套套盒产品一直存放在门店。接完小孩之后,消费当天门店让我签署养生连锁机构专用票据及服务协议,票据开票人未签字、门店未盖章;服务协议约定非特殊情况不予退款,但协议仅有我本人签字按手印,门店一方未签字盖章,协议并未生效。现场有一名店内男性,手机一直对着我在录视频,店员要求我签字并按手印。签完字之后店员免费说送我一次代谢,属于单独赠送项目,和2000元套盒没有关系。 9月7日周一,我到门店提出退款。经理说需要上报老板,商量好之后再打电话通知我,沟通退款事宜时门店提出,赠送的乳液已经拆开,无法二次销售。 我的诉求:2000元套餐费用全额退款。整套套盒一直存放在门店按照门店现场要求拆封核验、拍摄视频,拆封之后产品全程存放在门店;乳液是当时按照门店现场要求拆开外包装,9月7日协商退款时门店提出拆封后无法二次销售,因此乳液不再退回,该情况不抵扣、不扣除2000元退款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