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集令APP(数钥网络)贷款年化42.58%超过36%无效线,合同授权代扣方与实际扣款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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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5年1月25日,本人通过招集令APP借款14,900元,分12期等额本息还款,每期1,496.88元,总还款17,962.56元,合同编号A-202501*********972,合同乙方为数钥网络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一:年化42.58%超36%无效线】合同写"综合费用3062.56元",但本人用IRR内部收益率公式精确计算,该笔贷款真实年化利率为42.58%,已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36%的无效线。超过36%部分的利息430.93元属于无效,借款人有权要求返还。超过24%司法保护上限的部分为1,253.25元。 【违规事实二:合同授权代扣方与实际扣款方不一致】招集令贷款合同第3页明确授权代扣方为"青海宁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杭州光谱科技有限公司"。但本人调取全部银行流水后发现,12期还款全部由深圳市欢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翼支付扣款,青海宁泰融资担保和杭州光谱科技在本人所有银行流水中没有任何扣款记录。合同中的代扣授权形同虚设,实际扣款方与合同约定完全不符,涉嫌合同欺诈。 【违规事实三:与欢太共用资金方和通道,涉嫌产品马甲】招集令的放款方为国民信托,还款通道为欢太数科(翼支付),与欢太金融APP是同一个资金方、同一个还款通道。招集令本质上是欢太体系的产品马甲,通过不同APP名称规避监管。 【证据清单】① 招集令贷款合同5页截图(含签章页、代扣授权页);* 订单详情页截图(借款14900元已结清);* 建行流水中12期还款记录(全部为欢太数科翼支付扣款,行号可溯源);④ 国民信托放款14900元流水;* IRR计算过程。 【投诉诉求】1. 退还超过24%司法保护上限的利息1,253.25元;2. 超过36%无效线的部分430.93元必须全额返还(合计1,684.18元);3. 对数钥网络合同代扣方与实际扣款方不一致、与欢太共用通道涉嫌产品马甲的行为进行调查;4. 要求招集令APP明确披露真实资金方和扣款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