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车位尺寸不符致无法使用,开发商拒退款
网友保保_XANU8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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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赤峰市悦山壹号小区业主,2018年10月15日,我向赤峰隆泰百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花费60000元购买小区机械车位使用权,并签订《悦山壹号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车位属于机械式停车特种设备,车位设备铭牌标注的允许停放车辆长宽高参数,小于我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外廓尺寸。车辆客观上根本无法开进车位,车位完全达不到停车使用的基本功能。 。 在双方签订的使用权协议第二条明确约定:因小区整体规划及设计原因致使车位不能设计或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缴纳车位款。 我多次联系开发商沟通,要求按照协议约定退款,或者调换一处可以正常停放车辆的合格车位。但是开发商一直推诿、拖延,不给出实质性处理方案。花钱购置车位的目的就是停放车辆,现在车位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合同条款有明确约定,开发商却拒不履行义务。 希望有关部门介入督促开发商履行协议约定,为我办理退款或协调调换合格车位,维护普通消防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