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未开课即拒退全款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5sTaqPDI
被投诉主体:遵义市播州区堇禾来此瑜伽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知道可以空着) 经营地址:遵义市播州区 联系电话:(商家微信/门店电话,有就填) 投诉请求 1. 依法调解,解除本人与被投诉人签订的瑜伽课包服务合同; 2. 责令商家全额退还瑜伽课包费用 5500元; 3. 本案调解相关费用由被投诉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5年05月23日,在遵义市播州区堇禾来此瑜伽馆办理小班瑜伽课包,支付费用5500元,并签订《堇禾来此瑜伽课包合同》。 合同明确约定:课包期限起算时间从第一次约课开始。自办卡至今,本人从未预约任何课程、没有上过一节课,没有接受瑜伽馆任何服务,课包服务期限至今尚未激活。 合同中写有“一经售出,不接受退卡,除非重大疾病”“中途退卡扣除20%违约金仅退80%余额”等条款。该条款属于预先拟定、重复使用,免除商家责任、限制消费者退款权利的格式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及预付式消费相关司法解释,该类条款应属无效。 本人多次和商家协商退款,商家坚持要扣除20%违约金,只同意退还80%款项。本人并未接受任何课程服务,瑜伽馆没有产生师资、场地等任何实际损失,20%违约金明显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 现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要求商家全额退还5500元预付款。 日期:2026年09月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