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大悦城店售卖变质短保乌冬面致儿童腹泻
网友保保_wIhLTorv
处理中
本人于2026‑09‑05晚20时,在南昌盒马网络有限公司大悦城分公司购买短保乌冬面,该食品保质期仅3天,购买时距离保质期到期仅剩4小时,属于高度临期食品。商家未按照规定对该短保临期食品做醒目临期提示、专区陈列。导致我误以为买到的是正常保质期内的商品,故次日早上7点加热给孩子食用,但次日早上食用时已经出现变质。家中孩童食用后发生腹泻、腹痛,现已就医,目前仍存在腹痛不适。 盒马工作人员致电协商,仅提出商品退款+200元补偿,该金额远不足以覆盖孩子就医产生的医疗支出,本人明确拒绝该方案。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食品即便在保质期内,若发生变质腐败,仍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商家作为销售方,对短保冷藏食品负有储存、巡检义务,不得售卖已经变质的食品。现请求监管部门组织调解: 1、退还商品货款; 2、全额承担孩子本次就医全部医疗费用; 3、依法支付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金最低1000元; 4、核查门店短保临期食品未规范标示、售卖变质食品问题并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