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租凭无效证据索赔相机坏点
网友保保_sNFfVR7A
已完结
本人于8月10日在人人租*台租赁佳能G12 CCD相机,租赁期满后完好打包归还,持有归还打包视频。商家收货后仅凭一张全黑测试照片上的白点,声称相机传感器被激光灼伤,向我索赔600元。 商家发货仅做白底常规外观检测,无法提供发货前同等条件的全黑对照照片,不能证明该灰点是租赁期间新增。*台解释激光灼伤的灰点只在纯黑图片可见、日常拍摄照片无法显现,该说法不符合硬件损伤常识;我租赁期间从未接触激光环境,租期导出的全部实拍照片成像正常,无任何光斑。事前从未告知我需要做这种专业检测,普通租客没有这个义务和能力。该相机为老旧CCD机型,传感器出现坏点属于设备自然老化通病。商家无法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激光损伤鉴定报告,证据不足判定我承担赔付。 经*台调解,商家将赔款降至400元,*台补贴200元,仍要求我承担200元赔付,本人不认可该调解结果。 诉求:撤销本次货损处罚,免除本人200元赔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