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榴莲专卖店销售变质榴莲拒认质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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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9月7日18:40左右,在柳州市鱼峰区巧克力博物馆出来左手边道路内的一家名为“天桥榴莲专卖店”的店铺,购买榴莲一个(单价13.8元/斤),通过微信支付共计92元(附支付记录截图)。 购买前本人反复向商家确认榴莲是否完好,商家口头承诺“没有坏的”。但在现场开果过程中,第二房肉出现明显发黑一小块,第三房肉也有黑点。本人当场多次向开果小哥提出质疑,对方均坚称“没有坏”,并刻意将榴莲肉反放以遮盖变质部位。因本人系外地游客,身处异地担心人身安全,不敢当场强行理论,只得付款后带着榴莲离开。 现本人已返回居住地。商家在销售过程中隐瞒质量瑕疵,且当场否认事实,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因当时事发突然且身处异地,未能及时拍摄变质照片,但本人愿提供付款记录及行程信息配合调查。 本人诉求:要求商家全额退款9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