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银行助贷收费未披露致综合成本超24%
网友保保_dBbCBRGW
处理中
本人2023-4月7日经豆豆钱助贷、贵行放款150****7685元,总还3322.2元。该笔已结清。 关于合同:贵行作为资金方,借款合同仅体现贵行利息,未向本人合并披露助贷方维仕担保实际收费。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通知》(金规〔2025〕9号),商业银行应对合作方收费尽审查义务,确保综合融资成本不超24%。贵行未尽此义务,不能以"借款合同利率合规"抗辩。 关于时效:该笔于24年左右结清,距今不足3年,未超诉讼时效。且本人现正式投诉主张权利,时效中断。 诉求:调取该笔完整合同、放款凭证与收费明细;核实实际到账本金(疑有砍头息);按24%重算退还超额部分约1,640元,原路退回本人银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