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斐渡棋程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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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13日在山西斐渡棋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短剧剧本创作—快码班培训合同,付款方式为先学后付,分期付款,总金额为4780元,目前分期交三期,该机构存在诱导行为,该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推销形式促使本人缴纳这笔费用,该机构人员声称不用担心学费无压力,报名以后本人发现实际和宣传不符合课程质量差,对本人没帮助,且该公司与其合同中提到的四川易知学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并没有办学资质,构成欺诈,且存在虚假宣传,课程质量与宣传不符。我已微信通知申请解约并取消分期,商家却以课程已结课,课时费全部产生为由拒不退费,要求我结清剩余分期,拒不履行合约退费义务,根据《民法典》58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53条的相关规定,培训服务合同属于持续性的人身依附性合同,接受服务一方明确拒绝接受服务的合同,就丧失继续履行的基础。诉求:1.现要求退还已支付费用,并且取消剩余分期账单2.监管部门查处该机构无证办学,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合同诱导消费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