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虚假发货并单方强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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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拼多多*台【岁岁安澜礼品定制】店铺(经营者:义乌市梅叹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82MAKCU52JXJ,经营者高桂梅)下单,订单号:260909-23***********89,实付金额95.94元。 商家在商品尚未生产、无真实货物的情况下,后台点击发货并上传虚假运单,制造已发货的虚假物流信息,属于虚假发货。本人发现虚假发货后与商家沟通,商家承认没有货物,并且未经本人同意单方面主动发起退款,强行毁约终止交易。商家故意隐瞒无货、未生产的真实情况,虚构物流信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已构成消费欺诈。 本人诉求如下: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责令被投诉人义乌市梅叹电子商务商行向本人支付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金500元; 2. 对被投诉人虚假发货、虚构物流信息、单方强制毁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 3. 将本次投诉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