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振兴银行征信错报及合同履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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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辽宁振兴银行书面质询函 致: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__郝智超__,身份证号:_140226*********01X,现就本人通过桔子数科(桔小花)*台与贵行发生的多笔借款业务,正式提出以下书面质询,请贵行逐条书面答复,并提供对应佐证材料: 1. 贵行通过何种渠道预先获取本人收款账户信息?贵行依据什么判定、预估向本人放款几千元,请明确信息来源。 ​ 2. 多笔借款尚未结清、本人未主动发起新授信申请的情况下,贵行持续新增放款;多次借款申请,均复用桔子*台初次注册时采集的人脸影像,未针对每一笔独立借款开展实时活体身份核验。 依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行需独立核验借款人借款意愿。请问:同一套人脸照片、相同场景影像,可无限次用于后续全部借款审批是否符合监管要求?该影像能否持续适用于本人多年后样貌发生重大变化时的借贷核验,请予以解释。 ​ 3. 贵行放款前,是否完整核查本人实际收入、常住地址、工作稳定性、持续还款能力?风控评估依据哪些资料。另外,请完整披露自借款以来,每期实际还款资金的出资方、还款账户、资金持有人姓名。 ​ 4. 请向本人提供每一笔借款对应的完整加盖公章放款流水、每期还款明细、利息及各项收费对应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同步说明税费缴纳情况。 本人款项在桔子*台归还后,*台账单与贵行债权记录存在冲突,容易形成“一笔债务、双重债主”的矛盾,请解释债权归属、资金对账逻辑。 ​ 5. 本人银行卡账户流水显示,并未按月产生对应扣款记录,但贵行账单持续标记本人每月还款,请说明账单数据真实性,是否存在系统台账虚记、制作虚假还款记录的情形。 ​ 6. 借款申请、放款环节,贵行未清晰告知:若后续还款,资金需要直接支付至贵行指定账户;前期宣传、合同页面未明确披露该还款路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请作出解释。 ​ 7. 电子签名相关质询:贵行出示的借款合同标注为本人签署,但文本上仅为系统机打文字,不存在本人独立生成的可靠电子签名。本人从未主动发起、签署对应电子签章,请贵行提供该电子签名对应的CA认证证书、签约全过程存证记录,证明系本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 8. 核心矛盾:本人借款合同约定分期期限为12期,但贵行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上报记录显示为24期。请明确说明:征信上报期限与合同期限不一致的原因,是否存在错报征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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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金额:
21790元
投诉编号:
10230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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