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店铺未告知即强制放弃七日无理由退货
网友保保_CBaW7GwT
本人于2026年9月4号在拼多多该店铺购买苹果头戴式耳机。 本次交易存在商家及*台未尽告知义务、格式条款无效、强制绑定不公*交易条件等违规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1. 本次成交订单,未重新告知、未二次确认放弃七天无理由规则 我最初生成过一笔未付款订单,曾短暂勾选过类似“刮序列号享优惠、放弃七天无理由”的选择,但是我当时怀疑商家这样做的意图,所以该订单未直接付款、交易未成立、合同作废。 后续我以为没付款默认主动放弃优惠,想重新购买发现没有权限了,所以只能在未付款订单里支付款,未付款旧订单内补付尾款成交,本次付款全过程没有任何弹窗、没有任何文字提醒、没有再次让我勾选确认“需要刮序列号、放弃七天无理由退货”。 依据法律规定:限制、排除消费者法定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的格式条款,必须在本次交易下单、付款环节进行显著提示并单独确认,不可沿用旧订单勾选记录。本次交易商家未履行法定提示确认义务,所谓“放弃七天无理由”的约定对我完全无效。 2. 刮掉序列号并非本人自愿交易选择,属于收货后被动强制操作 我付款成交时完全不知情本单需要刮码,是快递送达现场后临时被要求涂抹序列号,并非我在缔约、付款阶段主动选择该优惠及对应规则,不属于我自愿接受的交易对价。 3. 商品完好,仅短暂验货激活,完全符合七日无理由退货条件 耳机仅佩戴5分钟试音验货,机身无划痕、无磕碰、无使用痕迹,全套包装配件完整齐全。短暂开机激活属于消费者正常验货权利,不属于损坏商品、不影响退货前提。 商家明知本次交易未履行告知确认义务,仍恶意沿用旧订单勾选记录,拒绝法定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退款,全额退款; 2. 要求商家承担本次退货产生的相应售后责任,停止利用无效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