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云教育诱导转课拒退11000元
网友保保_oje03mSa
处理中
2025年2月10日,原告为提升学历,在被告处报名自考专科课程培训,与被告达成教育培训合意。基于此,原告当日先行向被告支付了200元定金。2025年2月11日,原告按照双方约定,再次向被告支付了3600元。被告收到款项后,向原告出具了相应的收据。然而,在原告报名自考专科课程后,被告工作人员却告知原告该课程的基础课程考试难度极大,通过的可能性较低,转而诱导原告报考国开大学培训课程。原告基于对被告前期服务的信任以及希望顺利获得学历提升的急切心情,于2025年4月10日再次向被告支付了7200元国开大学培训课程费用。截至此时,原告累计已向被告支付培训费用共计11000元。但在原告完成上述所有费用支付后,经过进一步了解与思考,对被告提供的培训服务安排及诱导报考行为产生疑虑,认为自身可能遭受误导消费。于是,原告于2025年4月11日,及时向被告提出退还全部已支付培训费用的请求,希望终止双方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但被告却无视原告的合理诉求,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