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金融提前还款违约金未显著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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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投诉对象: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本人贷款距离到期仅剩数日,剩余利息极少。在APP申请车贷提前结清,提前还款违约金相关提示不醒目,无弹窗高亮提醒;当初办理贷款签约时,业务员未口头告知提前还款会收取违约金,本人在不清楚违约金规则的情况下完成结清,被扣除违约金500元。 依据《民法典》496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于免除/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说明,否则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同时根据《民法典》585条,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本次贷款仅剩几天就到期,贵司几乎没有利息损失,仍然收取违约金,明显不合理。 诉求:全额退还本次扣除的提前还款违约金,请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联系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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