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借呗优惠规则模糊误导消费者
网友保保_XthXfN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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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6-06-11,通过支付宝借呗向【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43000元,享受5.44%优惠年化利率。页面提示“未借满3个月提前结清会回收优惠”,我理解为放款自然时间满3个月即可享受优惠。 当前2026年9月11日,借款放款已满3个自然月,申请提前结清,系统弹窗提示回收优惠,要多收取2333.76元利息差额。 联系借呗客服,客服口头告知实际规则是必须按期还满3期,不是满3个月。 放款方天津信托,通过借呗页面用“未借满3个月”模糊文字,内部执行标准却是满3期,没有显著提示这个关键限制,隐瞒核心条款,误导金融消费者,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诉求:放款满3个月,提前结清按约定优惠年化5.44%计息,取消2333.76元惩罚利息,正常享受优惠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