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淘车车*台设置不合理合同条款,以购车人不签订合同且无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将车辆出售。
网友保保_x3yyUlpT
处理中
本人于2026年6月22日在淘车车APP*台上相中一台2020款JEPP自由光二手车,该车由淘车车苏州门店销售,该门店声称该车辆是寄售,在此开始以收车为由让买家支付5千元定金,并把身份证寄到门店办理过户手续。在此过程中,从未提供相关合同范本,在支付意向金后直接推出电子合同,并设置大量霸王条款。最终以买家因不同意不合理条款未签合同为由,没收意向金,存在欺*消费者行为。 本人此后了解到,二手车行业均为先付全款后再过户的交易规则,因此可认为淘车车以设置复杂的营销体系增加维权难度,以及设置不合理合同条款欺*消费者。淘车车APP运营公司、电子合同运营公司、实体门店经营公司、收款账号公司,以上四家公司均为集团关联公司且参与日常经营销售。传统销售模式为*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实施对入驻商家的交易监管,保障销售及车况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