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凌迪汽车欺诈销售外地库存车
网友保保_R1AskIoM
2026年9月1日,消费者蒋林在重庆体验中心巴南店交付定金5000元并签订销售合同意愿购买领跑lafa5Max版汽车,合同条款第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蒋林以厂家生产排产并在领跑APP上提交预付订单要求厂家排产车(也就是2026年9月1日之后出厂的领跑车,)在2026年9月2日,该店销售员黄梓泰与蒋林协商有成都或者其他调配的车可以交付,消费者蒋林于2026年9月4日明确回复告知销售员黄梓泰不需要这种车,要求正常向工厂下单排产。销售员黄梓泰于2026年9月4日告知蒋林,门店已经向工厂下单。2026年9月7日,销售员黄梓泰通知蒋林去往重庆金陵汽车中心领跑交付区提车。消费者蒋林发现重庆凌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里的相关人员仍然欺瞒消费者,拒绝承认是外地调配的车进行交付,并且消费者蒋林及朋友发现交付车的物流信息是从外地调配的车、四处门把手均有污迹、同时仍然是从外地成都调运至重庆的领跑车,生产制造日期为2026年7月份,是消费者明确告知不需要的车辆来进行交付。销售店长黄飞于2026年9月7日在领跑lafa工作群里告知大家,在2026年9月1日他早已经知道消费者蒋林购买的相关配置车说厂家不进行排产。 整个事件过程中,贵司以及销售店长黄飞、 销售员黄梓泰一直在欺诈消费者,主观故意隐瞒告知消费者蒋林重要信息,诱导欺瞒消费者蒋林去交付中心提车,给消费者造成精神、时间以及经济上造成损失。 五、我的诉求 1. 消费者蒋林主张解除合同, 返还已经支付的定金5000元。 2. 要求被举报人三倍惩罚赔偿金15000元. 3.主张消费过程中蒋林自驾车产生的车费、燃油费、停车费、误工费等显性成本计500元。 共计赔偿25500元
